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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爱雨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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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料管理] 新增中药材供应商的变更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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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4-2-19 15:46:51 | 显示全部楼层
爱雨山 发表于 2014-2-19 10:58
@巴西木 @愚公想改行 @大呆子 @蒲公英 @怀谷 @毒手药王 @yuansoul
大家都给些意见啊,大领导比较倾向需要 ...

@大呆子 @毒手药王 @怀谷 @yuansoul 对于改变药材/饮片供应商,是否像你说的那样进行评估,我有不同的看法,我个人认为你评估了也没啥代表性,不能说明啥问题,因为药材质量是你控制的对象和重点,但让药材质量保持均一性,应该是做不到的,产地、采收季节都会影响药材质量。即使供应商不作弊掺假,其他方面作得再好,药材质量内在质量的提高也无能为力。
以我个人观点,你审核一下其资执,尤其是其对药材/饮片的验测条件及能力是否达到要求,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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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4-2-19 15:56:05 | 显示全部楼层
愚公想改行 发表于 2014-2-19 15:46
@大呆子 @毒手药王 @怀谷 @yuansoul 对于改变药材/饮片供应商,是否像你说的那样进行评估,我有不同的看法 ...

谢谢愚公的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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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19 15:57:03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稳定性考察没结束,就可以进行供应商变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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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19 15:57:34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稳定性考察没结束,就可以进行供应商变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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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4-2-19 16:08:04 | 显示全部楼层
愚公想改行 发表于 2014-2-19 15:46
@大呆子 @毒手药王 @怀谷 @yuansoul 对于改变药材/饮片供应商,是否像你说的那样进行评估,我有不同的看法 ...

是的,我就是一开始这么想,但是别的坛友提醒不符合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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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4-2-19 16:10:48 | 显示全部楼层
爱雨山 发表于 2014-2-19 15:56
谢谢愚公的指点!

所以还是你设计紧密,虽然中药饮片自身特点显得科学性缺陷。还是合法首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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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4-2-19 16:18:13 | 显示全部楼层
yuansoul 发表于 2014-2-19 16:08
是的,我就是一开始这么想,但是别的坛友提醒不符合法规。

GMP越做越形式主义了。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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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2-24 09:30:19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这个问题:我理解各地管理标准不一致,可以咨询当地药监局。我们这个地区管理不严格,只要供应商资质齐全合法即可。按照新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变更药材(饮片)产地是不允许的,但,没有规定变更供应商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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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14-5-10 23:21:33 | 显示全部楼层
爱雨山 发表于 2014-2-19 15:56
谢谢愚公的指点!

这个你应该参照国家已上市中药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一)来做

http://www.sda.gov.cn/WS01/CL0844/67188.html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科学规范和指导已上市中药变更研究工作,保证研究质量,国家局组织制定了《已上市中药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一)》,现予印发,请参照执行。


  附件:已上市中药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化药的为
http://www.sda.gov.cn/WS01/CL0055/30232.html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为指导药品生产企业开展已上市化学药品的变更研究,国家局组织制定了《已上市化学药品变更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一)》,现予印发,请参照执行。

本指导原则涉及的变更,当研究结果显示需要进行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或者临床试验的,应当向国家局提出补充申请。

  特此通知


  附件:已上市化学药品变更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八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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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11-30 20:25:4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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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11-4 18:55:57 | 显示全部楼层
愚公想改行 发表于 2014-2-19 16:18
GMP越做越形式主义了。唉!

GMP其实不适应于中药,所以我们做中药的不能挺起腰杆,因为有好多与GMP不符的地方,不能坚持对的,只求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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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2-8-16 17:21:13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还是太年轻了,狂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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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师
发表于 2024-9-3 09:28:02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新增中药材/饮片供应商的变更流程中,应遵循以下步骤:

1. 对新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查,包括查验其资质证明文件、质量标准、检验报告等(参考第二百六十条)。
2. 对新供应商提供的样品进行小批量试生产,并对试生产的药品进行稳定性考察(参考第二百五十九条)。
3. 如果需要进行现场质量审计,还应包括现场质量审计报告(参考第二百六十条)。
4. 将试用报告与之前供应商的报告作对比,评估新供应商的产品是否符合要求。
5. 如果需要进行中试,根据中试结果决定是否采用新供应商的产品。

在整个变更流程中,要确保所有环节符合相关法规和指南的要求,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

【鼠鼠还在学习中,内容仅供参考(药搭GMP软件提供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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