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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岁寒三友 于 2013-6-21 05:03 编辑
132[l1] 、A、B级无菌设备上可拆卸的零部件(例如料斗)和容器(例如胶塞转运筒)是否一定要干热灭菌?
答:不必要 直接接触药品的设备及容器要除去细菌内毒素(ED),据我了解,有两种方法: ①高温250℃除热原; ②清洗清洁(清洁方法一定要经过验证,证明其能够除热原)(答:正确) 我听说中国GMP主张对直接接触药品的设备零部件和容器进行干热灭菌,所以企业需要安装干热灭菌柜。(答:这是一种误解,参见FDA 以无菌操作方式生产的无菌药品指南-2004,9月) 但是在灌装室附近的房间里安装干热灭菌柜的话,火灾隐患会增大,设备及容器的材质一般为SUS316,反复干热灭菌后,很容易产生异物(铁屑),直接接触药品时,混入药粉里的风险比较大。(答:同意此意见) 另外,在A、B级里使用的,不可能进行干热灭菌的材质的设备零部件(例如螺杆喷嘴(nozzle)),都是用蒸馏水清洁后在进行湿热灭菌的,包括人、无菌服也是未经干热灭菌进入A、B级区域的,这些材质的物品、人员未经干热灭菌而进入A、B级是GMP认可的,为什么不锈钢材质的零部件及容器不经过干热灭菌进入A、B级就不能得到GMP的认可呢? 而且,不锈钢材质的零部件一直在指定的房间里使用,被内毒素(ED)污染的几率也比无菌服等其他物品小。(答:说理简明、透彻) 外国很多企业以前使用干热灭菌设备后,发现污染隐患、安全风险都很大,所以就停止使用了,之后通过验证,证明清洗清洁可以达到除热原的标准,使用适当的清洁剂进行清洁。 答:以上意见均有依据,看来对国际标准研究较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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