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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可以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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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外部检查] 也说配制物料的独立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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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3-5-15 08:55:48 | 显示全部楼层
andyouandme 发表于 2013-5-15 06:01
这样做不好吧,既然是版主,怎么引用其他人的资料,不注明来源?

连法规都是复制人家的,复制一个帖子又怎么样呢?
虚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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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3-5-15 08:57:12 | 显示全部楼层
古墓派 发表于 2013-5-15 08:53
称量人与复核人之间的读数不一致时,在误差范围内的应当以复核人的记数为准……
这样做我反对,我个人建议 ...

哦,我说的也不对,在误差范围,应该认定第一次称量有效,复核值同步记录,超误差范围,应该第三人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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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3-5-15 08:57:21 | 显示全部楼层
十里稻花香 发表于 2013-5-15 06:08
这里的独立符合人是指不同部门的两个人还是指独立行为的两个人?谢谢。

独立行为的两个人可以确认。不同部门的两人不能强求吧?个人浅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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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3-5-15 08:57:31 | 显示全部楼层
分析得很有道理,有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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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3-5-15 08:59:48 | 显示全部楼层
做法不敢苟同,核心内容有失妥当

另外一、二、三问题都是不成熟的,显然前后矛盾,无所适从,到底该如何写规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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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3-5-15 08:59:59 | 显示全部楼层
残伤 发表于 2013-5-15 08:47
独立复核 并不是机械的二次称量   个人认为:称量前对环境确认  称量衡器进行校准  一个人称量 一个人看读数 ...

问题是现在很多检查员%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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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3-5-15 09:04:14 | 显示全部楼层
mosmall 发表于 2013-5-15 08:50
楼主貌似进行了“二次创作',至少没直接copy
原文是这个么?http://d.dxy.cn/preview/2241525

楼主和你链接的内容完全是两种看法,根本不存在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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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3-5-15 09:04:51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主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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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3-5-15 09:07:19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有的品种物料多达40多种以上,复核过程繁琐,这个理由显然不能成立,不再赘述。

====多少个为多?有何依据吗?如此做法,大家做的是不是很乱?人多时,100都不多,人少时10也多。

二、有的物料引湿性强,易氧化等,企业应采取必要预防措施,保证物料的品质。
===这跟配料复核没关系吧,整个工艺就会考虑的问题,转移和贮存早已有预防措施或其他措施

三、称量人与复核人之间的读数不一致时,在误差范围内的应当以复核人的记数为准,超出误差范围的应当进行偏差调查处理。

===1.是不是要写两个数据? 2.是不是复核人也进行再次称量? 如此的话,与第一条互相矛盾!

看似有道理,其实问题一大堆,无法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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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3-5-15 09:08:40 | 显示全部楼层
mosmall 发表于 2013-5-15 08:50
楼主貌似进行了“二次创作',至少没直接copy
原文是这个么?http://d.dxy.cn/preview/2241525

刚看了,好象不是。再者也不能算是“二次创作”吧?对于条款的理解,各有各的想法,不能排除有交叉的。

点评

仔细看文章最后的【面临的困难】,几条的内容是相同的。  发表于 2013-5-15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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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15 09:16:09 | 显示全部楼层
残伤 发表于 2013-5-15 08:47
独立复核 并不是机械的二次称量   个人认为:称量前对环境确认  称量衡器进行校准  一个人称量 一个人看读数 ...

实际操作基本上就是这样的,另一人看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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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3-5-15 09:23:25 | 显示全部楼层
复核不能形同虚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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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15 09:30:17 | 显示全部楼层
ashan 发表于 2013-5-15 08:39
"称量人与复核人之间的读数不一致时,在误差范围内的应当以复核人的记数为准"这个是不是不太准确呢 应该是称 ...

在误差范围内认定投料量正确是对的 ,但是应以哪个人的读数为准啊 ,称量人 还是复核人的读数为正确投料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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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3-5-15 11:44:0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静夜思雨 于 2013-5-15 11:47 编辑
静夜思雨 发表于 2013-5-15 09:08
刚看了,好象不是。再者也不能算是“二次创作”吧?对于条款的理解,各有各的想法,不能排除有交叉的。:l ...@mosmall


再看了一遍。 称量复核的.jpg 复.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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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5-15 21:35:43 | 显示全部楼层
十里稻花香 发表于 2013-5-15 06:08
这里的独立符合人是指不同部门的两个人还是指独立行为的两个人?谢谢。

个人觉得,凡是规范没有禁止的都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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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5-15 21:39:47 | 显示全部楼层
andyouandme 发表于 2013-5-15 06:01
这样做不好吧,既然是版主,怎么引用其他人的资料,不注明来源?

对于这个问题有些争论,我只是想说下我个人的意见。
没有注明他人资料的出处,是我的疏忽,so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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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3-5-15 21:40:32 | 显示全部楼层
QA复核,累死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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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5-15 21:45:00 | 显示全部楼层
古墓派 发表于 2013-5-15 08:53
称量人与复核人之间的读数不一致时,在误差范围内的应当以复核人的记数为准……
这样做我反对,我个人建议 ...

说实在的我真没找到方面的法规依据,不过,提供仲裁数据的检验机构是以复核人的数据为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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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5-15 21:47:11 | 显示全部楼层
残伤 发表于 2013-5-15 08:47
独立复核 并不是机械的二次称量   个人认为:称量前对环境确认  称量衡器进行校准  一个人称量 一个人看读数 ...

是一个称,还是二个称;是重复读数,还是重复称,规范并无特别规定,应该都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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