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5008|回复: 28
收起左侧

[吐槽及其它] 是否允许质量部门授权生产部门进行中间控制的取样操作?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2-28 09:38: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是否允许质量部门授权生产部门进行中间控制的取样操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2-28 09:40:1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不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2-28 09:43:5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应该可以,生产人员要经过培训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2-28 09:44:3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可以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2-28 09:45:04 | 显示全部楼层
huhuhaha 发表于 2013-2-28 09:44
这个可以有

培训好  有资质  然后授权就好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13-2-28 09:48:22 | 显示全部楼层
指南上和疑难解答上都有说明,不能委托,只能协助

点评

其实,很长时间搞不懂,“委托”和“协助”究竟有什么区别。。。  发表于 2013-2-28 14:59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3-2-28 09:50:52 | 显示全部楼层
当然可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3-2-28 09:51:45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呆子 发表于 2013-2-28 09:48
指南上和疑难解答上都有说明,不能委托,只能协助

如何区别委托和协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2-28 09:58:11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啊,必须培训好
1.jpg

点评

对的,我记错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2-28 10:10

评分

参与人数 1金币 +3 收起 理由
豚鼠 + 3 赞一个!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师
发表于 2013-2-28 09:59:49 | 显示全部楼层
sunwng 发表于 2013-2-28 09:58
可以啊,必须培训好

嗯,真细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药徒
发表于 2013-2-28 10:01:56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2-28 10:09:17 | 显示全部楼层
只是生产过程中的中间产品,经培训可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13-2-28 10:10:13 | 显示全部楼层
sunwng 发表于 2013-2-28 09:58
可以啊,必须培训好

对的,我记错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3-2-28 10:13:03 | 显示全部楼层
当然可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2-28 10:23:05 | 显示全部楼层
lovelab 发表于 2013-2-28 09:59
嗯,真细心。

前两天刚跟质管的同事讨论过,印象深刻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2-28 10:23:44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呆子 发表于 2013-2-28 10:10
对的,我记错了

前两天刚跟质管的同事讨论过,印象深刻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2-28 10:28:34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但是要经过培训达到要求后才能授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2-28 10:36:47 | 显示全部楼层
疑难解答上都有说明,是可以的,要经过培训,有SOP。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2-28 10:37:1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看什么情况,例如配制过程中取样,就可以授权经取样培训后的操作人员取样,操作人员肯定属于生产部人员,但是放行的检验的取样就不能够,应该由QA人员取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2-28 10:37:36 | 显示全部楼层
委托是不行的,协助是可以的,工作是一样的,措辞是玄妙的,培训师必须的,责任是自己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京ICP证150354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证书编号: (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4-11-13 07:46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