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337|回复: 10
收起左侧

初始污染菌不长如何报告菌数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4-12-31 10:16: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本帖最后由 眼科器械小白 于 2024-12-31 10:19 编辑

微信图片_20241231101043.jpg

大家好,我想请问一下初始污染菌,使用的薄膜过滤法,TSA平板不长菌,菌落数是<1报告,SDA平板不长菌,菌落数也<1报告,那么他们的总菌落数是不是<2啊?
因为若滤膜上无菌落生长,以<1报告菌数,TSA+SDA=<1+<1=<2
突然反应过来,我是不是一直都写错了


还有我们的产品初始污染菌每次测都0.6cfu/件,我都写<1,这样可以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12-31 11:14:23 | 显示全部楼层
总菌落数都小于1,加起来也是小于1,我目前是这样计算。直觉告诉我你这算法不对,等大佬确认。另外,初始污染菌测试结果记录形式分两种,一个是和你目前一样记录(带小数),另一类是取整,比如12.1,记为13。0.6记为1,而不是小于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24-12-31 11:20:23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会出现0.6cfu的情况,这个是怎么计出的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24-12-31 11:24:2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明白计数方法,这个应该没有小数才对,都是整数出现才是。

点评

我是咨询了药企的一个同事,他们确实这样计数的。医疗器械的普遍取整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4-12-31 11:3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12-31 11:31:04 | 显示全部楼层
cloudsky 发表于 2024-12-31 11:24
不明白计数方法,这个应该没有小数才对,都是整数出现才是。

我是咨询了药企的一个同事,他们确实这样计数的。医疗器械的普遍取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4-12-31 11:36:38 | 显示全部楼层
谢大师 发表于 2024-12-31 11:20
为什么会出现0.6cfu的情况,这个是怎么计出的数?

是10个样品,一共就长2个3个或者十把1个也不长,然后初始污染菌数=(总菌落数x2)/取样数x校正因子,初始污染菌就是在0~0.9之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4-12-31 13:38:18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起学习一下
微信图片_20241231113742.pn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12-31 14:29:0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一直努力与你同 于 2024-12-31 15:27 编辑

平均菌落数是0,报告数应该是<1x稀释倍数,这样理解,这个中国药典1105最后一段有描述,可以参考
图片2.pn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12-31 14:36:03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你得明确你样品的SIP是多少,用薄膜过滤法进行测试,一个样本分别一半一半进行培养,此时你的SIP其实是0.5,当平皿未长菌,那你TSA跟SDA应该都是小于2,总数是<4。其实当你的产品初始污染菌水平较低时,你可以用累计法做,例如10个样品一起冲洗,SDA+TSA有4个菌落,那就是0.4cfu/pcs,这种情况是允许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5-1-2 14:56:04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直努力与你同 发表于 2024-12-31 14:29
平均菌落数是0,报告数应该是

学习了!十分感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5-1-2 15:04:11 | 显示全部楼层
Allen_chen 发表于 2024-12-31 14:36
首先,你得明确你样品的SIP是多少,用薄膜过滤法进行测试,一个样本分别一半一半进行培养,此时你的SIP其实 ...

!是的!我们的产品SIP是等于1的,也是10个产品为一组做的初始污染菌,但是有时候十个产品也不长菌谢谢大佬解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4-5 06:53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