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282|回复: 2
收起左侧

同一产品划分不同最小销售单元如何定义型号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4-11-8 16:10: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各位老师,我们公司计划注册一个二类有源医疗器械,产品部想要区分线上销售型号A和线下销售型号B,同时型号A和型号B又都想定义不同的最小销售单元——主机/附件的数量不同,实质以上情形中的产品是相同的。想请教各位,是否可以只定义A和B两种型号,其他情形的差异只通过标签上的“产品描述”和UDI来区分呢?还是说各种情形必须定义为不同的型号以作区分?在技术要求中要如何描述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11-8 16:18:10 | 显示全部楼层
结构与组成你不需要说清A型号是什么组成,B型号什么组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4-11-12 11:39:36 | 显示全部楼层
维尼小小熊 发表于 2024-11-8 16:18
结构与组成你不需要说清A型号是什么组成,B型号什么组成?

A和B的产品组成只有主机/附件数量的差异,结构和组成描述需要将数量描述出来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4-15 01:55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