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352|回复: 3
收起左侧

[大容量] 再注册的要求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4-9-14 17:10: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第一次接触注射剂品种再注册工作,想请教下各位前辈,有没有指导性的法规或者文件,来指导“药品再注册申报资料”的书写细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9-15 10:57:41 | 显示全部楼层
国产药品再注册在药品应用系统进行申报,由当地省级药品监督部门审批,首先你得满足药品应用系统的申报要求,然后你得满足当地省对再注册申报的要求,以四川为例,首先业务应用系统需求的项目不能缺项,然后按四川省政务网上对再注册的要求整理申报资料,电子上传,纸质档交省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24-9-16 07:00:16 | 显示全部楼层
药品再注册需遵循《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及国家药监局相关规定。具体包括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再注册批准文件、IV期临床试验总结报告(如需要进行)、新药监测情况报告(如处于监测期)。还需提供药品处方、生产工艺、药品标准及其变更的批准证明文件,原料药来源及变更的批准证明文件,以及药品最小销售单元的现行包装、标签和说明书实样。请根据最新法规和指南准备申报资料。

【鼠鼠还在学习中,内容仅供参考(药搭GMP软件提供技术支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4-9-26 08:44:07 | 显示全部楼层
机智鼠 发表于 2024-9-16 07:00
药品再注册需遵循《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及国家药监局相关规定。具体包括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再注册批准文件、 ...

多谢大佬,学习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京ICP证150354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证书编号: (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4-11-9 23:47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