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Hxaa5zh3k已获得悬赏 10 金币+10 金币最佳答案
以我不是很成熟经验分析哈:
1. 首先法规规定: GMP 中规定 “任何偏离生产工艺、物料平衡限度、质量标准、检验方法、操作规程等的情况均应当有记录,并立即报告主管人员及质量管理部门,应当有清楚的说明,重大偏差应当由质量管理部门会同其他部门进行彻底调查,并有调查报告。偏差调查报告应当由质量管理部门的指定人员审核并签字”
2.其次是分阶段:
2.1 工艺验证之前的,也就是方法开发,工艺摸索,这个阶段证的工艺和方法均在改进阶段,可以不用大张旗鼓的写偏差,写调查,GMP说 “均应当有记录” ,所以我觉得建立异常台账,时刻记录异常情况和原因,最好能追溯到记录中的某一页,某个操作人。主要一个对每一个复测都有原因,都有证明。
2.2 工艺验证之后的,也就是分析方法验证和转移,这个阶段的工艺成熟,方法成熟,这时候数据出现异常,要引起重视,我觉得要走偏差调查,不管起因是什么,都要走一个调查,为复测提供依据。不然产生的复测数据没法解释。后续如果面临注册核查的话,也能说的过去,至少如果复测结果正常,理由充分的话,给检查老师提供偏差调查,检察员应该不会对方法产生疑问。
2.3 稳定性阶段,这个阶段数据异常一定要及时走OOS和OOT,如果其他异常也一定要走偏差。这个阶段的数据顺利的话没有问题最好,有问题一定要走,老师很重视,会细看你所有记录。
3.最后哈,上述所有记录要有对应的人员签字,比如上述说的主管,QA或质量负责人。
个人不成熟的建议哈!欢迎各位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