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815|回复: 17
收起左侧

[质量控制QC] 留样不留无菌,理由是?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24-5-29 15: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留样的时候不需要留无菌的样品,为啥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24-5-29 15:12:39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不懂首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5-29 15:13:57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看不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24-5-29 15:15:02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菌为啥不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24-5-29 15:17:3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小斌12 于 2024-5-29 15:23 编辑

因为无菌本来就是概率事件呗,无菌是通过TSB模拟灌装、包装完整性验证等去证明的,批检验的时候检验再多也没太大的意义,因为不可能每一件产品都检查...置于留样..话说我没怎么关注留样是用来做哪些项目的,不太了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5-29 15:28:03 | 显示全部楼层
因为菌会死,留样检测没有意义,重新取样也没有意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24-5-29 15:55:40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留样的目的要明确,药品有分稳定性留样、长期留样等,一般留样是满足追溯的要求,例如,上市产品出现问题,你得追溯到同批次的产品是否有同样问题,是作为调查的依据。我们全检一般包括无菌检测,如果产品是无菌样品,所以留样是要留够你全性能检测的量,而且一般是要留双倍或以上,防止检测时有实验室偏差或样品失效,可以有多一次机会检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师
发表于 2024-5-29 15:56:01 | 显示全部楼层
? 什么问题?

对什么批次,什么目的进行的留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5-29 16:28:57 | 显示全部楼层
已是无菌产品了,菌不会无中生有,所以留样不再检测无菌项目,为何要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24-5-29 16:31:52 | 显示全部楼层
直接原因:就是这么规定的。

至于为什么这么规定,我猜
1.量太大
2.没啥用,有几个菌放几年可能都死了
3.真检查出问题,很麻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5-29 16:40:39 | 显示全部楼层
稳定性试验已经说明期限内,这种包装方式能保证产品的无菌状态,那就不需要留样无菌,就像楼上说的菌不会无中生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5-29 16:55:55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菌检查不具有代表性,也是不可重现的,无论是在国内还是FDA无菌检查的复验都是不被认可的,所以不留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5-29 17:05:1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多情的一号 发表于 2024-05-29 16:28
已是无菌产品了,菌不会无中生有,所以留样不再检测无菌项目,为何要留。

我竟无言以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24-5-29 20:53:12 | 显示全部楼层
很简单。
留样的目的,是为了质量调查用的,即:必要时,取出来当样品进行检测。
而无菌检测,是不允许复检的。
所以,没必要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5-30 08:40:46 | 显示全部楼层
14#说的对,GMP里面也有规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5-30 14:12:59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不留无菌的量,常规留样要留全检量,得留无菌的量,长期留样也得留无菌,因为要定期考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24-5-30 14:17:5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道为什么不留无菌检验用样?很贵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5-30 15:30:0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4-11-24 20:06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