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631|回复: 10
收起左侧

投诉处理操作规程需要对不良反应投诉进行规定吗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24-1-30 13:25: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各位大佬,问一下投诉处理操作规程需要对不良反应投诉进行规定吗,如果需要规定,应该怎么规定,写在什么阶段比较合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24-1-30 13:27:2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1 金币

原则上,投诉并不一定是不良事件,国内外对不良事件是有重要的要求,建议单独建文件规定处理更合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4-1-30 13:33:09 | 显示全部楼层
winchetan 发表于 2024-1-30 13:27
原则上,投诉并不一定是不良事件,国内外对不良事件是有重要的要求,建议单独建文件规定处理更合适。

有药物警戒部单独负责这个,但热线电话会接到不良反应投诉,这个如果算投诉的话是不是应该在投诉操作规程说明转药物警戒部处理呢?

点评

按楼下的去做,挺合理的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4-1-30 13:45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24-1-30 13:43:28 | 显示全部楼层
方法1:接到的投诉记录在一起,如果涉及不良反应,再走个表。
方法2:接到投诉时,不良反应的走一个表,其他的投诉走一个表。

建议方法1

备注:无论怎样,不良反应的投诉,要单独有个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24-1-30 13:45:51 | 显示全部楼层
18875014004 发表于 2024-1-30 13:33
有药物警戒部单独负责这个,但热线电话会接到不良反应投诉,这个如果算投诉的话是不是应该在投诉操作规程 ...

按楼下的去做,挺合理的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24-1-30 13:54:40 | 显示全部楼层
winchetan 发表于 2024-1-30 13:27
原则上,投诉并不一定是不良事件,国内外对不良事件是有重要的要求,建议单独建文件规定处理更合适。

说得挺好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4-1-30 15:40:11 | 显示全部楼层
winchetan 发表于 2024-1-30 13:45
按楼下的去做,挺合理的了。

意思就是遇到不良反应的不算作投诉,而是按照药品不良反应流程处理吗?

点评

是你这个投诉是在不良事件跟进,肯定是列入投诉了,只是其中对于不良事件的流程在其它地方跟进,你的投诉只管头和尾,中间不用管。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4-1-30 15:4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24-1-30 15:41:27 | 显示全部楼层
18875014004 发表于 2024-1-30 15:40
意思就是遇到不良反应的不算作投诉,而是按照药品不良反应流程处理吗?

是你这个投诉是在不良事件跟进,肯定是列入投诉了,只是其中对于不良事件的流程在其它地方跟进,你的投诉只管头和尾,中间不用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4-1-30 16:01:17 | 显示全部楼层
winchetan 发表于 2024-1-30 15:41
是你这个投诉是在不良事件跟进,肯定是列入投诉了,只是其中对于不良事件的流程在其它地方跟进,你的投诉 ...

好的,谢谢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1-30 17:18:5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良反应算投诉的一种的。美国的法规(忘记哪个了)有说明所有的投诉都需要被记录,即使是撤回的投诉。常规作法有两种:
1、所有接到的都先记录到台账里面,然后走流程判断是投诉还是不良反应,然后分别转到对应的流程去走
2、接到投诉后人员先区分是投诉还是不良反应,给到对应的人员,然后对应的人员在对应的流程里面做记录

当然,前提是不良反应跟投诉的流程是要分开的,因为不管国内还是国外,对不良反应要求会比投诉多得多。
个人建议第一种,关于是投诉or不良反应的判断,还是得交给专业的人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4-1-31 07:46:44 | 显示全部楼层
蒲公英669291427 发表于 2024-1-30 17:18
不良反应算投诉的一种的。美国的法规(忘记哪个了)有说明所有的投诉都需要被记录,即使是撤回的投诉。常规 ...

感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京ICP证150354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证书编号: (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4-9-20 19:47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