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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产品留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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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3-12-7 17:21: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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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规依据:
1.《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企业应当根据产品和工艺特点制定留样管理规定,按规定进行留样,并保持留样观察记录“
2.《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无菌医疗器械现场检查指导原则》:
”8.11.1        应根据产品留样目的确定留样数量和留样方式(按生产批或灭菌批等留样),制定留样管理办法。
查看是否制定了留样管理办法,并确保每个生产批或灭菌批均应留样(文件中是否根据留样的目的明确了留样的数量、留样方式、观察方法、观察频次等内容)。
现场查看是否有留样室(或留样区),留样室(或留样区)的环境是否满足产品质量特性的要求,是否配备了满足产品质量要求的环境监测设备,是否有记录。
8.11.2        应当作好留样观察或检验记录。
查看留样台账、留样观察或检验记录是否符合文件规定要求。”
3.植入性医疗器械和IVD的现场检查指导原则也均有2中类似的描述
4.《医疗器械产品留样检查要点指南(2016版)北京局》:
“本检查指南适用于无菌等有微生物指标要求的医疗器械、植入性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以及其他有留样需求的产品。”
二、问题
1.基于上述法规,对于无菌、植入和IVD产品,留样应是必须的;而对于其他的产品类别仅是根据产品和工艺特定企业自行规定,所以在分析合理的基础上可以不留样么?
2.参考《医疗器械产品留样检查要点指南(2016版)北京局》,留样数量的规定为“1.至少能支持一次质量可追溯检测”,而留样检验项目的规定是“生产企业应当明确留样检验或观察的项目、检测方法及判定标准,
并具备相应的检验能力”。以无菌植入性医疗器械为例,全项目的检验往往需要多个样品,留样检验的项目能否仅是企业识别的一些关键性能指标,进而减少支持一次质量可追溯检测的留样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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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3-12-7 17:29:04 | 显示全部楼层
1、不如说下合理的理由是什么,想象不出来
2、如果不是北京的企业,可以不参考地方的要求。如果能够证明,非关键性能可以不追溯,我认为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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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3-12-7 20:17:46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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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3-12-8 10:04:28 | 显示全部楼层
问一下哈,这种指南类的文件,各省市相关生产企业都要遵循吗,即使不是发布方地域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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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3-12-8 17:01:4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周一浩 于 2023-12-8 17:06 编辑
阿九的小七 发表于 2023-12-8 10:04
问一下哈,这种指南类的文件,各省市相关生产企业都要遵循吗,即使不是发布方地域内的

北京发布的,自然仅限北京市内的企业遵守。生产监督管理规范及指导原则其实仅提供了框架性的原则,北京市的这个指南提供了一些可供实操的做法,其他区域的企业可以参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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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3-12-8 17:21:58 | 显示全部楼层
vavayqing 发表于 2023-12-7 17:29
1、不如说下合理的理由是什么,想象不出来
2、如果不是北京的企业,可以不参考地方的要求。如果能够证明, ...

企业不留样或者少留样的目的通常是出于成本的考量,比如大型检测仪器留样成本就很高,同时每批数量甚至每年的产量就很低,每批进行留样的做法显然很难操作。关键原材料留样有时是一个选择,此外,是不是可以不留样或者说1年甚至2年留一次样。除稳定性测试留样的需求外,日常留样的目的是为了事后的有因追溯,留更少的样意味着出现问题时更大的追溯范围,这个平衡是不是可以留给企业去选择。此外,如果企业宣称日常产品质量数据的收集和分析已做的足够好,能够时限历史产品质量的回溯,是否可以部分替代/替代留样产品的测试。

点评

我的回复预定义是一次性产品,有源大型器械有企业关键元器件留样的,但是出现一个悖论,你的产品价值高约等于批量不高,批量不高约等于留样不多,这种情况你又不想留样,如果你说我价值又高批量又多,那你不留样谁留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3-12-8 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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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3-12-8 17:27:5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问题既然提出来了,我也想来蹲一个大佬的答案,事实上我们在留样上还被开了不下两次缺陷项,咨询了一些同行,也没特别好的答案,可是监管机构既然在这上面开缺陷项,证明他们还是有要求的,可惜却又不给明确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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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3-12-8 17:58:26 | 显示全部楼层
周一浩 发表于 2023-12-8 17:01
北京发布的,自然仅限北京市内的企业遵守。生产监督管理规范及指导原则其实仅提供了框架性的原则,北京市 ...

谢谢谢谢 很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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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3-12-8 22:23:46 | 显示全部楼层
周一浩 发表于 2023-12-8 17:21
企业不留样或者少留样的目的通常是出于成本的考量,比如大型检测仪器留样成本就很高,同时每批数量甚至每 ...

我的回复预定义是一次性产品,有源大型器械有企业关键元器件留样的,但是出现一个悖论,你的产品价值高约等于批量不高,批量不高约等于留样不多,这种情况你又不想留样,如果你说我价值又高批量又多,那你不留样谁留样。检索了下国家局和北京的审评问答,也没找到这方面的问题,建议咨询下当地药监。
至于稳定性,你不是只做了一个批次的么,和留样有什么关系?
平衡留给企业去做,那就是自证,监管部门是没有义务考虑你经济效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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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4-1-17 13:11:38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目前有留样吗?我们属于一类有源,领导也打算不留样,价值偏高,备案的样机也不想留,怎么能让药监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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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4-1-17 17:47:36 | 显示全部楼层
amily5618 发表于 2024-1-17 13:11
请问,目前有留样吗?我们属于一类有源,领导也打算不留样,价值偏高,备案的样机也不想留,怎么能让药监 ...

有留样,也是一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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