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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器械销售环节的几点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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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3-9-14 07:15: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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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可以自行销售,也可以委托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销售其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
其中委托销售,只签订委托协议即可?不需要将产品出售给经营企业吧?具体是什么形式?
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其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但应当符合规定的经营条件;在其他场所贮存并销售医疗器械的,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
如果同一主体(持有同一营业执照)同时有生产和经营许可证,希望将产品放在经营库销售,需要走什么程序?自己的生产需要卖给自己的经营吗?还是只做生产库到经营库的出入库记录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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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23-9-14 08:14:0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这些问题。。。。
委托销售里的“产品出售给经营企业”,你指的是啥,是将生产出来的产品卖给经营企业,还是将产品注册证卖给人家?
同一主体,卖给人家,怎么开票,怎么付款,自己给自己开票给自己付款?这个你要问问税务怎么说。

第三条的意思是,注册人卖自己的产品,不用经营许可证,可以直接卖,如果卖别人的产品,就要有经营许可证。
第二十七条的意思是,注册人在自己的公司卖,不用备案,如果经营地址和生产地址不一致,要备案——注意,是备案,不是许可,也就是说,还是不用办经营许可证。
至于你提的这些问题,归不到这两条里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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