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楼主: fylnv
收起左侧

移液枪、移液管需要写使用记录?

  [复制链接]
药生
发表于 2023-7-13 17:08:5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3-7-13 22:04:2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3-7-14 09:09:52 | 显示全部楼层
那每个枪头都要校准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3-7-14 10:36:09 | 显示全部楼层
好的话题呀,看你们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3-7-14 13:48:28 | 显示全部楼层
zhjf 发表于 2023-7-12 16:34
大师,能否告知截图出处啊,谢谢

你看下面那八个字,就知道是中食药的培训资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3-7-14 15:23:2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确实有移液器的使用记录(虽然实验员都不填,都是在实验记录上记录的),因为QA也是要求移液器的使用要有记录的,而且有客户稽查也问过,我们经过多次争论才把这个拿掉,但QA一直不认可, 还说后边还是会加回来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3-7-15 10:30:43 | 显示全部楼层
苦瓜和尚 发表于 2023-7-12 08:53
小和尚我冥思苦想也没想到哪份经书上有此妙语。
这都是不做实验,坐在办公室里闲的蛋疼的人订的规矩!

妙哉妙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3-7-15 13:32:57 | 显示全部楼层
A4纸使用记录,记录表使用记录,手指头使用记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3-7-16 15:52:12 | 显示全部楼层
脑细胞使用记录,水分子使用记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23-7-17 08:44:33 | 显示全部楼层
眼睛使用记录,嘴巴使用记录,心脏使用记录,呼吸使用记录。。。。再编下去我慌了,记录都来不及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3-7-17 10:11:43 | 显示全部楼层
神仙操作啊,这个写使用记录有毛病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23-7-17 10:15:32 | 显示全部楼层
哪位大师闲的蛋疼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3-7-17 10:45:48 | 显示全部楼层
warsong 发表于 2023-7-12 14:22
建议每个移液枪枪头做编号

对头,每个都编号,在检验记录中体现使用的哪个就是了,别给自己找事做,药品的记录已经很多很多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3-7-17 12:46:28 | 显示全部楼层
移液枪,移液管又不是重点仪器,只是器具而已,只要在检验记录中能够体现记录其器具的编号,能够被追溯使用就好,不要什么都写一份使用记录,你写的过来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3-7-17 14:47:48 | 显示全部楼层
哪个闲的蛋疼玩意相出来的这办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3-7-17 15:35:10 | 显示全部楼层
要有仪器校准记录,使用记录不写,那些检查老师又要提出管理不规范。反正每次来的不同老师都是提出不同的问题。就算是同一个问题不同老师都是提出不同要求,每次就只要按着本次检查老师要求改正,不然就公司不听取老师意见和要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3-7-17 17:02:49 | 显示全部楼层
和药品质量无关的记录都是耍流氓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23-7-17 18:31:46 | 显示全部楼层
自行规定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神
发表于 2023-7-17 18:36:5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23-7-18 08:20:02 | 显示全部楼层
那  写记录的笔大抵是需要编号了吗,可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6-26 01:50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