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4405|回复: 107
收起左侧

年底了,各位QA们来回顾一下2022年里处理问题时遇到的不配合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23-1-17 14:03: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先说一下我的一个。
前一段时间疫情居家隔离,研发部某项目组负责人绕开了我和质量部自行做了设备确认,无培训、无监督,方案未通过签批的情况下,我判定其设备确认不符合规范,该项目负责人在V群表示“没有你我的工作就要停了吗”“你说不符合就不符合吗”
最终在某领导的教育下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表示等我康复后一起重新做设备确认
几天后我康复回公司,该项目负责人将方案提交给我对其进行修改,我审阅修改后发回该项目负责人要求其修改完后再发我确认。
当天晚上收到修改后的版本,第二天打开看的时候惊呆了我,我原来的批注都有部分没改,且改的仍有很大问题,我重新审阅完后发回让其修改,其表示“我写的没问题,你要觉得有问题你自己改”“你不改我就要按照这个做”“我们经理都看过了说没问题,你比经理还大吗”“你是不是管的太宽了”“你是不是在找事”“我告诉你,你不要在这给我找事”,随后我让其去找质量经理自行解决。
当天,我将这事反馈给研发部领导和质量部领导,结果是和稀泥,随后跟人事部沟通无解决方案,提出年后离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3-1-17 14:13:25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是个耿直的QA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3-1-17 14:14:55 | 显示全部楼层
苦逼的QA,安慰楼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3-1-17 14:16:2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卑微的QA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仙
发表于 2023-1-17 14:26:28 | 显示全部楼层
为啥离职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1-17 14:27:07 | 显示全部楼层
都会遇到这样的问题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3-1-17 14:28:18 | 显示全部楼层
耿直的QA,不过支持你,做的不开心,都在和稀泥,那就不要做了,不然后续出现问题还是你背锅,毕竟上面有你签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3-1-17 14:36:52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公司的质量文化真的很重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师
发表于 2023-1-17 14:37:09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我也是QA哈;我觉得你们的沟通方式有问题(我不敢说是谁的问题多点,毕竟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
像这种事情,较稳妥的做法是你作为QA或验证管理的负责人不在公司期间应当指定一个能代理你职责的人。
其次,你远程仍然可以就方案做出审核,达成一致后可以现行执行,回来补签都可以,或者别人代签。总能找到合理解决问题的途径。
最后,当然这个某负责人的做法不合规、说法也是欠妥。
衷心良言希望您能纳听!

点评

主要是后面对修改意见的态度很恶劣,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3-1-18 17:01
回来补签是严重的数据完整性问题,是数据造假,别人代签是一种方式,但代签的人要有资质.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3-1-18 09:27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3-1-17 14:38:3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情况交给领导处理就好,你就汇报按流程办事就行,做QA千万要懂得脱身,不要咸吃萝卜淡操心,皇上不急太监急。

点评

非常赞同,这就是我目前的处世之道  发表于 2023-1-17 15:38
非常赞同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3-1-17 14:59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3-1-17 14:48:0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kansy 于 2023-1-17 15:09 编辑

看到大家留言谈到耿直这个问题,那就谈一下。
作为一个目前无上市产品的植入性医疗器械研发公司,我来之前质量体系一塌糊涂,我来之后开始对各种问题进行整改。就算这样,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还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
上个月,公司设备损坏,维修费7万,员工承担一半,扣除绩效和年终奖,主要责任人被罚1.2W,三个领导加起来被罚1.4W。我被罚1.5K,我被罚的原因,未做好监督,未及时发现问题并上报。一个人管两只手的项目的情况下,诸位QA都明白这里面的事,但毕竟职责内东西被罚也认了
罚钱才过去几天,又有人来跟你说我按自己的想法搞设备确认,你惯着他吗?上面可是要有你签字的啊
1.5K不算多,江浙沪的QA拿万把块钱的扣个1.5K的绩效不算啥,但往小了,还是心疼钱,往大了说这次维修费7W,就按他们这样搞下次出事故怎么办,这是植入性医疗器械,下次搞出来的东西严重不良反应怎么办
出事领导先顶着没错,抓也是先抓他们,打工仔摸鱼混日子没错,谁不想搞好同事关系你好我也好
但当你同事想着法给你送进去的时候,你还在说没事没事,就按你说的来,我觉得这不叫会来事,不叫人情世故
做QA不是第一天了,我知道有些东西,大家可以商量着来,但你跟我说你一个大型热封机设备性能确认封3批每批3个一共9个铝箔袋看看外观就行了的这样的事情你敢签字吗?这9个铝箔袋还是从同一包里面取出来人为分成的3批,这你敢商量着来吗

点评

我不敢签 哈哈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3-1-18 10:27
你们的设备和研发胆子真大,这么搞后患无穷 怕不是设备款都已经付完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3-1-17 17:5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仙
发表于 2023-1-17 14:54:15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是天涯苦逼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3-1-17 14:59:19 | 显示全部楼层
abcQQ 发表于 2023-1-17 14:38
这种情况交给领导处理就好,你就汇报按流程办事就行,做QA千万要懂得脱身,不要咸吃萝卜淡操心,皇上不急太 ...

非常赞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3-1-17 14:59:39 | 显示全部楼层
老K 发表于 2023-1-17 14:37
首先我也是QA哈;我觉得你们的沟通方式有问题(我不敢说是谁的问题多点,毕竟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
像 ...

谢谢建议。事后签批没问题的,但是这个事情我、我同事、质量经理、研发经理研发总监完全是蒙在鼓里的情况下,那个项目负责人自己带人已经做完了设备确认,别的研发部同事找我的询问的时候我们才知道这个事情,所以我才在最开始判定他不符合规范
我不在公司期间,质量经理仍然在,质量部还有另外一名QA(但负责方向不同)的同事在,我当时跟那个项目负责人提过,你可以找另外那个QA或者质量经理,但他拒绝了,说另一名QA“不懂这个”并表示“我就要自己做”。

点评

,现在项目负责人都这么有个性了吗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3-1-17 15:03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3-1-17 15:00:39 | 显示全部楼层
kansy 发表于 2023-1-17 14:48
看到大家留言谈到耿直这个问题,那就谈一下。
作为一个目前无上市产品的植入性医疗器械研发公司,我来之前 ...

发现问题但自己沟通无效的情况下,建议向领导汇报客观情况,看领导的意思。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3-1-17 15:00:49 | 显示全部楼层
abcQQ 发表于 2023-1-17 14:38
这种情况交给领导处理就好,你就汇报按流程办事就行,做QA千万要懂得脱身,不要咸吃萝卜淡操心,皇上不急太 ...

非常赞同+1,所以我让其找质量经理自行解决,并随后将事情告知相关领导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3-1-17 15:03:00 | 显示全部楼层
ljychg@163.com 发表于 2023-1-17 15:00
发现问题但自己沟通无效的情况下,建议向领导汇报客观情况,看领导的意思。

上面有提过,汇报了,领导和稀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师
发表于 2023-1-17 15:03:47 | 显示全部楼层
kansy 发表于 2023-1-17 14:59
谢谢建议。事后签批没问题的,但是这个事情我、我同事、质量经理、研发经理研发总监完全是蒙在鼓里的情况 ...

,现在项目负责人都这么有个性了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3-1-17 15:04:00 | 显示全部楼层
kansy 发表于 2023-1-17 14:48
看到大家留言谈到耿直这个问题,那就谈一下。
作为一个目前无上市产品的植入性医疗器械研发公司,我来之前 ...

你们管代不干事,搭体系只靠QA,力度肯定不够,这种公司确实不待也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23-1-17 15:07:20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多公司都有类似的情况,估计很多领导也不管,才会出现你这种情况。兄弟离职也是好事,但下次注意做人跟做事还是要好好想想的,毕竟嘴甜会说话的一般更吃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京ICP证150354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证书编号: (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4-9-22 09:56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