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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续注册时,出现该产品新的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应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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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1-6-2 13:21: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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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们有个产品延续注册,发现这五年中发布了这个产品的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我司的产品、技术要求、说明书都没有任何变化。
我请教大家,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申报?是按新的指导原则修改技术要求,还是不做修改?

另,我在网上看到辽宁局关于延续注册审核要点,这点做是明确说了是按新的指导原则来增加。这种情况下,即使是增加前面的说明项,也会遇到补检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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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1-6-2 13:23:0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按照老样子提交,审评需要发补按照新知道原则来检测等,自然会发补让你补充相应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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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1-6-2 13:31:26 | 显示全部楼层
野风吹北 发表于 2021-6-2 13:23
你按照老样子提交,审评需要发补按照新知道原则来检测等,自然会发补让你补充相应的资料。

有道理,我也是这样想的。
但公司领导担心发补时,再补检什么的,时间太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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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1-6-2 14:27:33 | 显示全部楼层
咨询下审评中心,如果人家明确要按新标准,那就没得说了,不知道你们那有没有开放第三方检测,如果开放了,可以打时间差,同步提交延续注册排队,然后送机去检验,发补的时候交新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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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2 15:11:1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有这个担心,审评指导原则不是属于推荐性的,为啥一定要执行呢?辽宁这么执行的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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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1-6-2 16:15:53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按照最新指导原则完善研究工作,或者做好内部评估,未来发补能否满足最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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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1-6-2 17:10:32 | 显示全部楼层
lxpsally 发表于 2021-6-2 14:27
咨询下审评中心,如果人家明确要按新标准,那就没得说了,不知道你们那有没有开放第三方检测,如果开放了, ...

问过了。我们老师说你们自己可以检测,还说可以找有资质的第三方。都成口头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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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1-6-3 14:38:21 | 显示全部楼层
该检验的后面提交材料之后也会让补检的吧,毕竟新的指导原则出来了,有些针对产品注册过程不完善的内容,后面也需要补充;还不如一次性做完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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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神
发表于 2022-8-14 15:09:54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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