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2678|回复: 16
收起左侧

新厂房,产品工艺验证

[复制链接]
药生
发表于 2020-11-5 14:47: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各位老师好,我们公司做体外诊断试剂的,最近要搬厂,关于产品的工艺验证,现在比较头疼。在最早的首次验证,每个产品都做了连续生产3批次,包含最大最小批量。由于产品的价值比较高,搬厂后的工艺验证,老板问验证的批量能不能小一点。产品工艺简单,性能稳定,基本不受环境影响(一般区生产都行)。请教下各位老师,谢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0-11-5 15:00:53 | 显示全部楼层
产品价值高的话你可以做同步验证啊,验证通过了,成品检验合格验证批次也可以放行销售,做好文件与记录可以追溯,没什么问题的,实在担心的话可以咨询下当地监管部门。

点评

验证阶段,生产许可和注册证都是还没申请变更的,所以这些批次是无法放行销售,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0-11-5 15:09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20-11-5 15:09:12 | 显示全部楼层
小C1 发表于 2020-11-5 15:00
产品价值高的话你可以做同步验证啊,验证通过了,成品检验合格验证批次也可以放行销售,做好文件与记录可以 ...

验证阶段,生产许可和注册证都是还没申请变更的,所以这些批次是无法放行销售,

点评

问下你们当地监管,有些地方允许的,工艺验证批次有些地方可以卖,生产地址变更完成后就可以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0-11-6 09:3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0-11-5 15:20:27 | 显示全部楼层
maone 发表于 2020-11-5 15:09
验证阶段,生产许可和注册证都是还没申请变更的,所以这些批次是无法放行销售,

已经咨询过监管了?

点评

逻辑上就是不通的,验证做完,才申请许可变更和注册证变更,新证没下来之前,验证生产的不可用于销售呀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0-11-6 10:15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20-11-5 16:08:18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诊断试剂注册的要求吧。我理解不需要商业化批量。

点评

支持,器械是满足型检要求的量……没做过最大产量的验证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0-11-6 09:28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20-11-5 16:57:44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可以将验证批量减小,这个只是证明你的生产工艺符合要求。但是你们做的验证的批次是不能拿到市场上销售。这个还要做留样观察和稳定性考察。后面要统一销毁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20-11-5 17:00:58 | 显示全部楼层
药品是不行。药品批准上市销售,都是用的商业规模进行的工艺验证。这种事肯定需要问监管机构啦,他们说行,直接就上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0-11-5 17:20:46 | 显示全部楼层
就为验证而生产,我们也这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0-11-6 08:20:09 | 显示全部楼层
符合检验抽样量的基本要求就可以了

点评

好的,谢谢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0-11-6 10:16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20-11-6 09:28:50 | 显示全部楼层
wsx 发表于 2020-11-5 16:08
根据诊断试剂注册的要求吧。我理解不需要商业化批量。

支持,器械是满足型检要求的量……没做过最大产量的验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0-11-6 09:30:02 | 显示全部楼层
maone 发表于 2020-11-5 15:09
验证阶段,生产许可和注册证都是还没申请变更的,所以这些批次是无法放行销售,

问下你们当地监管,有些地方允许的,工艺验证批次有些地方可以卖,生产地址变更完成后就可以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20-11-6 10:15:56 | 显示全部楼层
小C1 发表于 2020-11-5 15:20
已经咨询过监管了?

逻辑上就是不通的,验证做完,才申请许可变更和注册证变更,新证没下来之前,验证生产的不可用于销售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20-11-6 10:16:37 | 显示全部楼层
西天803 发表于 2020-11-6 08:20
符合检验抽样量的基本要求就可以了

好的,谢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0-11-6 10:53:4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说的是三批中试放大吧,需要做稳定性考察确定有效期,留样观察其性状和性质是否改变,个人认为在没有拿到新地址的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注册证之前是不可以销售的。经注册的产品的工艺再验证可以同步验证,经检验合格后可以销售。仅代表个人看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11-6 14:05:01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主  分享学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0-11-7 08:39:1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是做IVD的,像我们,产品工艺主要是配方,注册时工艺验证过了,应该不需要进行再验证,当时的注册文档保管好就行了。你的工艺没有改变,主要时生产环境改变了,那生产环境肯定要验证,建议做个风险评估。应该不需要再去验证一次。比如说你的效期,你再去验证,基本是不可能的,你不可能等1年或者更长吧!而且,有一点做法,你们给自己挖坑了,就时搬迁了,最好不要去变更地址,可以增加地址,那就方便多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神
发表于 2023-4-16 20:06:15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2-13 00:43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