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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互联网] 江苏:打击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整治这8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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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20-5-14 15:31: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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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歪把子 于 2020-5-15 10:43 编辑



江苏省局部署开展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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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药品网络销售活动,严厉打击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根据国家药监局统一部署,近日,省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专项整治行动按动员部署、集中整治和总结提高三个阶段安排。重点对八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整治,主要包括


  • 通过网络销售假药、劣药;
  • 未取得药品生产经营资质从事药品网络销售;
  • 通过网络销售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
  • 通过网络销售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药品;
  • 通过网络违规销售医疗机构制剂;
  • 未按规定进行处方审核、调配而销售处方药;
  • 第三方平台未严格履行资质审核义务,对发生在平台的药品经营行为管理不到位;
  • 不具备《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而提供药品网络信息服务。


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省局各检查分局负责对本辖区第三方平台(含入驻该平台的企业)开展网上巡查,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对本辖区除第三方平台外的其他开展药品网络销售的网站(含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开办的网站)进行网上巡查。对网上巡查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按照“线上”收集线索和“线下”调查处置相结合的原则,涉及第三方平台的,由省局相关检查分局调查处理;涉及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总部的,由设区市市场监管局移交省局相关检查分局调查处理;涉及药品零售企业、药品使用单位的,由相关设区市市场监管局调查处理。


对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采取责任约谈、公开曝光、行政处罚、移交相关部门关闭或屏蔽网站等惩戒措施;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吉林省药监局部署开展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中选药品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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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工作方案,在全省部署开展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中选药品专项检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的要求。
  专项检查按照“四个最严”要求,以国家组织集中采购和使用中选品种及后续纳入的中选品种为重点,突出检查中选药品生产执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情况、数据真实可靠情况,落实原辅料质量控制、严控源头质量风险情况,按照国家药品标准和经药品监管部门核准的生产工艺进行生产情况,委托双方落实委托生产质量管理责任情况,执行药物警戒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对抽检不合格等存在质量安全风险药品的处理控制情况,生产企业向联合采购办公室报告中选药品产能情况,中选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落实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情况,中选药品的配送单位及有关医疗机构、零售企业的质量管理情况。
  专项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 2020年6月前为企业自查阶段,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对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整改报告并上报。
  • 7月—9月为集中检查阶段,强化问题导向,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中选药品生产企业实施“一企一档”管理,开展全覆盖检查。要建立监管台账,督促企业限期整改有关问题隐患,逐一对账销号,并对生产环节的中选药品实施全覆盖抽检,监督中选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加快建设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确保中选药品在流通使用环节的质量安全。
  • 10月为总结报告阶段,全面总结专项检查重大案件查处情况、监管工作创新以及企业行业调研情况等。


  吉林省药监局要求各市州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各检查分局要以新修订《药品管理法》以及《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配套规章施行为契机;将法律法规宣传贯彻同中选药品监管紧密结合起来,加强宣传培训力度,营造良好的氛围。同时,要坚决依法从严从重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对中选药品有关质量问题查处情况,要及时报同级人民政府以及省药监局。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开展2020年省计划基本药物和高风险药品专项抽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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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淮南市药品的监督管理,保证药品质量,切实保障消费者的用药安全,根据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年省级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计划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精心部署,狠抓落实,积极开展省计划基本药物和高风险药品专项抽检工作。


今年,基本药物和高风险药品专项抽检计划安排市本级抽样任务140批次,抽样截止日期为2020年10月9日。抽验品种重点为抽检品种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基本用药目录》(2014年版)中我省承检机构有检验能力且可及性较高的品种、我省参加国家药品集中采购的25个品种实施全覆盖抽检。市支队严格按照《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管理规定》、《药品抽样原则及程序》的要求进行抽样工作,切实做到监督检查和抽样工作相结合,发现被抽样单位存在违法违规产品或行为的,及时报相关部门查处。


截至目前,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药稽查支队对全市6家药品批发企业及8家医疗机构进行了抽样检验,抽取的样品均已按照文件要求送至各药品承检机构检验。对经检验判定不合格的药品,将安排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将依法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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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0-5-14 16:05:36 | 显示全部楼层
必须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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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20-5-14 16:46:3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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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0-5-14 17:59:2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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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0-5-14 17:59:4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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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0-5-15 08:12:2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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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仙
发表于 2020-5-15 11:29:3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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