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安瓿菌
收起左侧

从长远看大伙觉得药学专业从事药物警戒有前途吗?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20-8-11 16:31:53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虽然重视,但企业不重视啊,感觉受重视程度还不如质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0-8-13 16:27:31 | 显示全部楼层
caiweiwuyu9999 发表于 2020-8-11 11:43
我是药学专业出身,现在在着手制定公司未来的药物警戒系统。根据最新出台的一些药物警戒法规文件,我个人看 ...

,看了你的回答备受鼓舞。术业有专攻,在自己擅长的领域做极致,相信工作中不会太憋屈,这几个月我也在不断积累统计和流行病学知识,总体来说这两专业更多是一种工具。医学领域涉及的统计知识并不太难。目前深研六西格玛中,我想打造一种加权质量风险(利用控制图等识别质量风险)权重和其他方法识别的风险的权重的药品风险识别机制,从药品生产环节和使用环节识别风险,这个风险主要是针对群体不良事件的,我在想这个想法应该能得到重视吧,毕竟真发生重大群体不良事件够老板喝一壶的,上市后研究啥的看老板的心情了

点评

是的,多学点东西总归是没错的。加油!  发表于 2020-8-14 10:27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20-8-31 12:40:48 | 显示全部楼层
gdg661837 发表于 2020-4-27 14:10
兄dei,如果是你自己一手建立的体系,你可以适当留点草稿啊,这玩意去到别的公司值钱呢。

前途,其实你 ...

我个人觉得吧,现在所谓的体系不值钱。内资企业现在的药物警戒体系我觉得都不堪一击,都是拿个几个文件在那一放,就当体系了。也许现在企业的老板都好忽悠,觉得过了体系了 就没事了。我认为吧,现在谁重视药物警戒,谁才能在现在的市场中真正站稳脚跟。说一下楼主,我建议楼主不要灰心,医学背景这块自我建立,但药物警戒的思考思维一定要有,不然法规吃透了,屁用没有,因为我国的药物警戒不是靠法规起来的,而是政策和竞争起来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0-10-21 11:09:49 | 显示全部楼层
gdg661837 发表于 2020-4-27 14:10
兄dei,如果是你自己一手建立的体系,你可以适当留点草稿啊,这玩意去到别的公司值钱呢。

前途,其实你 ...

说的有道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1-3-22 11: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算过来人,诚心告诉你:趁自己年轻,储备知识之后,去做研发、销售,再次点也要做质量。因为PV在国内,至少20年都不会被重视,企业只关心销量和利润。PV不产生价值,现在老总都是为了应付检查才勉强成立PV部门,PV专员在公司的地位还不如生产工艺员,各种白眼冷嘲,像个多余的累赘。如果你穷到吃不起饭,继续做下去,能保证你能吃上饭。如果你想有点出息像个正常人一样,与其他部门平等存在,或者受点尊重,你最好不要做药物警戒。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1-3-22 11:15:10 | 显示全部楼层
安瓿菌 发表于 2020-8-13 16:27
,看了你的回答备受鼓舞。术业有专攻,在自己擅长的领域做极致,相信工作中不会太憋屈,这几 ...

你想多了,药品风险老板心里早有数,不会因为你多做点事,就额外重视一下。他们更关心4+7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1-3-23 16:35:33 | 显示全部楼层
烧钱的部门。。大家心里都清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1-3-23 16:36:53 | 显示全部楼层
jukkm 发表于 2021-3-22 11:13
我也算过来人,诚心告诉你:趁自己年轻,储备知识之后,去做研发、销售,再次点也要做质量。因为PV在国内, ...

赞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2-8-22 15:29:35 | 显示全部楼层
jukkm 发表于 2021-3-22 11:13
我也算过来人,诚心告诉你:趁自己年轻,储备知识之后,去做研发、销售,再次点也要做质量。因为PV在国内, ...

不建议做药物警戒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4-11-25 02:51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