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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青衣浊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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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反思] 煮酒论制药第二期:“穷人”是没有质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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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9-8-23 08:02:36 | 显示全部楼层
青衣浊酒 发表于 2019-8-22 18:03
电脑上打了很多回复,结果卡没了,尴尬的很。

没事。也没啥,就是针对一些拉低论坛水平的乱象,发表一下感言而已。
大部分说话都跟风,某篇文章写得烂成那样,竟然还有无知的人叫好。
有本书叫做《乌合之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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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9-8-23 08:12:4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豌豆) 发表于 2019-8-21 14:10
很奇怪的行业,把最低标准当成目标

最高标准是啥?把质量标准范围缩一下还是把数值往高标准靠?要不然改进工艺走个补充申请做个临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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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9-8-23 08:17:54 | 显示全部楼层
站位很高、看的较远,只有战略没有战术是无意义的。改进现状,并不仅仅是提高认识、提高站位。现状是很多人醒着,却如机器一般,只能在国家轨道上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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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9-8-23 08:54:56 | 显示全部楼层
xhly 发表于 2019-8-23 08:17
站位很高、看的较远,只有战略没有战术是无意义的。改进现状,并不仅仅是提高认识、提高站位。现状是很多人 ...

您说的很对,但是其实我没有您说的那么高很远,我只是发表一些我自己的看法,我的第四期也说了自己的一些展望,然后我主要是有一种不吐不快的感觉,所以您可以当做是发发牢骚的帖子。
然后我也知道有些事情不可能一蹴而就,战略和战术这种我是不太懂的,但是我知道,办法总比困难多,如果是客观条件,国情这种情况的,相信国家也是在想办法。
最后,你说的现在很多人醒着,却如机器一般,我是不认同的,不管他是装睡,还是真睡,事实就是他不是清醒的。不要拿清高,装睡等莫须有的来做借口,不作为就是不作为,不懂就是不懂。
感谢您的评论,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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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9-8-23 09:16:25 | 显示全部楼层
williams1 发表于 2019-8-22 13:46
有如:“自夸中文精通,遐思成文。”如果有这样的自信,谈什么逻辑,讲什么思维,轮什么正确?不需要的, ...

感谢您的评论和肯定。
这个不是我的谦虚,主要是有蒲友这样回帖,我借鉴了一下。
他说的也不是没有道理,我从新检查了一遍我的帖子,首先逻辑和思路是有的,主要的逻辑是穷人包含两个方面,一个是用户,一个是企业,然后加以说明。不过由于我自己不善于文字表达,比不得那些作者,所以帖子的行文存在不够好的地方,这个是需要改进和加强的,然后这种改进和加强只能多写,所以日后可能会看到更多毫无逻辑可言,思维混乱的帖子。
在一个他也对我做出了肯定,标题还是很吸引人的嘛。
不过呢,我给那位蒲友回复的是:您说的很对,但是没有什么用。首先我觉得我自己是个君子,当然这个是自我感觉,我有部分朋友叫我狗青衣,也有叫我青衣大魔王的,所以也不是什么善男信女。
您说的很对,但是没有什么用。是我第一个师傅教给我的。没有建议的批评,只会带来更多负能量,仅此而已。一般来说,人都有扬长避短,趋利避害的特点,所以如果你夸他,他会把这个点发挥到极致,如果你批评他,他可能会越来越差。
俗话说发现一个人的优点比发现一个人的缺点更难,我被人称之为大魔王,我总结的原因是,我可以把别人骂我的事情,当做是夸我的来看,比如说,我玩游戏别人骂我狗青衣,反过来想,别人是不是说你很强,强到他对你束手无策,所以我会更加肆无忌惮的欺负他,久而久之狗青衣真的成为了一个褒义词。
闲聊闲聊说了这么多,感谢蒲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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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9-8-23 09:20:12 | 显示全部楼层
妙手药王 发表于 2019-8-22 20:37
质量的概念是有差异的,患者心中的质量是以是否有效来评价,药监部门的质量是以程序合法,符合注册标准

感谢药王的评论,这论坛还有一个毒手药王,不知道你们是不是一个师门的。
您说的这个有一定的道理,但是我觉得有一个点,符合注册标准,是不是应该有效?
如果是,那么何来差异。如果不是,那么注册的意义又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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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9-8-23 09:21:05 | 显示全部楼层
山顶洞人 发表于 2019-8-22 13:28
写自己的文章,别管别人说什么,只看那些可以借鉴吸收的评论!
酸溜溜的直接无视

哈哈,放心放心,我是那种可以把骂我当成夸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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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9-8-23 09:31:20 | 显示全部楼层
(豌豆) 发表于 2019-8-21 14:10
很奇怪的行业,把最低标准当成目标

关于这个,我的观点是不是标准的问题,因为标准永远都是“最低的”。
因为这个是人的问题,以前很多人不识字,需求只是温饱,现在绝大部分都识字,需求是文明,和谐,公平,公正等等等,社会在进步,需求在变化,保不齐明天的需求就是多活30年,这是闲话。
为什么说是人的问题,因为质量人光是喊口号,质量来源于设计,但是却没有设计开发人的思维,这不是扯谈吗?对吧。
给您预告一下,我这第5期的内容应该是:思路决定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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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9-8-23 09:57:48 | 显示全部楼层
1.药监系统的用户是广大药企和公众,药企的用户是公众,怎样能做到需求的兼顾。
2.国外药企比我们国家更注重对质量的追求吧,但是即使是原研药,也不是次次都有效果吧。其关键在于药品的效果不仅体现在疗效上,还体现在是否对症用药,而掌握这个话语权的是医生。所有使用药品的锅不该都由药企来背。
3.说到公众需求,即是我有病,你有药。公众普及药品质量这根本就不是科普教育所能达到的高度。即使是经过四年专业学习的人,对药品质量又有多了解,却把这希望寄托在每个普通百姓身上。众所周知,医患之间的主要矛盾就是医生与患者之间医学信息的不对等,如果公众普及这些知识,那完全可以称得上医药界的乌托邦。英国人普及了投票权利,也把自己送出了欧盟。不良反应我看了很多,医学作为一门严谨的科学,连药企、医生都未必能准确判断描述的词语,反酸与上腹部不适之间的区别,头痛与头晕,热源反应与过敏反应的区别,靠公众上报,怎么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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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9-8-23 10:20:5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来讲的是“穷”客户(消费者),我看标题以为是说企业“穷”,不肯投入,总是踩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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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9-8-23 10:22:40 | 显示全部楼层
青衣浊酒 发表于 2019-8-23 09:16
感谢您的评论和肯定。
这个不是我的谦虚,主要是有蒲友这样回帖,我借鉴了一下。
他说的也不是没有道理 ...

论坛多一些像您这样的谦虚之人,那么整体的氛围会非常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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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9-8-23 11:18:34 | 显示全部楼层
yydhz666 发表于 2019-8-23 09:57
1.药监系统的用户是广大药企和公众,药企的用户是公众,怎样能做到需求的兼顾。
2.国外药企比我们国家更注 ...

感谢您的阅读、思考以及评论。
1、关于第一个问题,我的想法是把公众监督纳入药监系统的一部分,而不是讨论谁是谁的用户。
2、关于第二个问题,首先,国外药企比我们国家更注重对质量的追求,我是不同意的,第二,处方药,非处方药,疫苗,中成药不同种类,有可能更多的原因是不对症,但是你说药企一点儿责任都没有,我是不相信的。
3、关于第三个问题,科普教育不是说要懂的什么什么很复杂的知识,我文中列举的也是一些非常基础的常识性的问题,公众对这个是有知情权的。
4、众所周知和自己知道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希望蒲友可以更加严谨的运用。
5、关于这个不良反应上报,不管是头痛与头晕都应该上报,这是基本的原则,我想你应该是清楚的,你想表达的我猜是如何识别这些信息是否有效,这个也是目前最大的障碍,但是随着科技的进步,这个将不是问题。而且我想表达的是公众不知道有不良反应上报这个事情,我想达到的就是在诊疗期间,出现一些不适,公众会问,我这个是不良反应吗?就这么简单。

补充内容 (2019-8-23 12:27):
将第四点中的“自己知道”更正成为“自以为是”,并添加
注解一:对于不懂得尊重的人,不必要给与尊重,所以就没有必要委婉的说。
注解二:借用一位蒲友的留言:无知不可怕,可怕的是不知道自己无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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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9-8-23 11:46:00 | 显示全部楼层
1.公众监督本来已经纳入到社会监督的方方面面,无论是毒胶囊事件、还是江苏金湖疫苗事件,包括职业举报人不都是公众监督在起作用。你所谓的公众还不是特指普通公众吧,而是指处于社会的是底层的,你所谓的穷人吧。你讨论需求,需求的受众是什么?你不能光要主张权利,却连对象都搞不清楚吧。而且企业的需求和公众的需求有时候不完全吻合,甚至对立。
2.如果硬要抬杠的话,国外不比我国更注重质量,你又抨击我国不够注重药品质量,感觉全世界的药品生产都不如您老人家的法眼。
3.我可没有说药品质量药企不负责任,我只是说不要什么锅都往自己身上背,你也背不动。
4.一个众所周知的矛盾你不清楚,只能说明你知识面窄。跟你之前的“谦虚”形象有点不符。
5.看来你不是太了解不良反应上报的初衷、流程和要求,是否是不良反应要由医生来判断,鉴于你的表达,你只是在说公众应该知道药品不良反应这回事情,那你就不要说上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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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9-8-23 11:56:20 | 显示全部楼层
洋洋洒洒一大片,无非就是四个字,国家早就想到了“以人为本”。但光说这个有什么意义呢?谁都知道啊?接下来呢?让公众上报不良反应?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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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9-8-23 12:07:57 | 显示全部楼层
yydhz666 发表于 2019-8-23 11:46
1.公众监督本来已经纳入到社会监督的方方面面,无论是毒胶囊事件、还是江苏金湖疫苗事件,包括职业举报人不 ...

您说的很对,但是并没有什么用,甚至有点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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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9-8-23 13:26:19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致性评价就是以用户为中心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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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9-8-23 14:29:1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酸你这篇文章还是观点,逻辑不通还自以为是,说下去就成人身攻击,等待你下一次的超常发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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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9-8-23 16:49:06 | 显示全部楼层
啧啧。。。。。    整了一个星期,如果有不同意见可以加个好友,天天私聊呀,有助于加深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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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8-23 20:51:36 | 显示全部楼层
GMP标准很高了  不是达到就是及格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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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9-8-25 08:05:3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青衣浊酒 发表于 2019-8-23 09:20
感谢药王的评论,这论坛还有一个毒手药王,不知道你们是不是一个师门的。
您说的这个有一定的道理,但是 ...

手不同,至于注册标准怎么来的你应该有所耳闻,究竟有没有效,有多大效是注册标准决定的吗?不然都同样的质量标准,为啥厂家之间还有差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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