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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 无菌检查法 无菌检查法系用于检查药典要求无菌的药品、生物制品、医疗器械、 原料、辅料及其他品种是否无菌的一种方法。若供试品符合无菌检查法的规 定,仅表明了供试品在该检验条件下未发现微生物污染。
无菌检查应在无菌条件下进行,试验环境必须达到无菌检查的要求,检 验全过程应严格遵守无菌操作,防止微生物污染,防止污染的措施不得影响 供试品中微生物的检出。单向流空气区、工作台面及受控环境应定期按医药 工业洁净室(区)悬浮粒子、浮游菌和沉降菌的测试方法的现行国家标准进 行洁净度确认。隔离系统应定期按相关的要求进行验证,其内部环境的洁净 度须符合无菌检查的要求。日常检验需对试验环境进行监测。
培养基 硫乙醇酸盐流体培养基主要用于厌氧菌的培养,也可用于需氧菌培养; 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用于真菌和需氧菌的培养。
培养基的制备及培养条件 培养基可按以下处方制备,亦可使用按该处方生产的符合规定的脱水培 养基或成品培养基。配制后应采用验证合格的灭菌程序灭菌。制备好的培养 基应保存在 2~25℃、避光的环境,若保存于非密闭容器中,一般在 3 周内使 用;若保存于密闭容器中,一般可在一年内使用。
除葡萄糖和刃天青溶液外,取上述成分混合,微温溶解,调节 pH 为弱碱 性,煮沸,滤清,加入葡萄糖和刃天青溶液,摇匀,调节 pH,使灭菌后在 25℃ 的 pH 值为 7.1±0.2。分装至适宜的容器中,其装量与容器高度的比例应符合 培养结束后培养基氧化层(粉红色)不超过培养基深度的 1/2。灭菌。在供试 品接种前,培养基氧化层的高度不得超过培养基深度的1/3,否则,须经100℃ 水浴加热至粉红色消失(不超过 20 分钟),迅速冷却,只限加热一次,并防 止被污染。
除另有规定外,硫乙醇酸盐流体培养基置 30~35℃培养。
除葡萄糖外,取上述成分,混合,微温溶解,滤过,调节 pH 使灭菌后在 25℃的 pH 值为 7.3±0.2,加入葡萄糖,分装,灭菌。
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置 20~25℃培养。
3. 中和或灭活用培养基 按上述硫乙醇酸盐流体培养基或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的处方及制法, 在培养基灭菌前或使用前加入适宜的中和剂、灭活剂或表面活性剂,其用量 同方法适用性试验。
除琼脂外,取上述成分,混合。微温溶解,调节 pH 使灭菌后在 25℃的 pH 值为 7.3±0.2,加入琼脂,加热溶化后,摇匀,分装,灭菌。
5. 沙氏葡萄糖液体培养基 动物组织胃蛋白酶水解物和胰酪胨等量混合物 10.0g 葡萄糖 20.0g 水 1000mL 除葡萄糖外,取上述成分,混合,微温溶解,调节 pH 使灭菌后在 25℃的 pH 值为 5.6±0.2,加入葡萄糖,摇匀,分装,灭菌。
水溶性液体供试品 取规定量,直接过滤,或混合至含不少于 100ml 适 宜稀释液的无菌容器中,混匀,立即过滤。如供试品具有抑菌作用,须用冲 洗液冲洗滤膜,冲洗次数一般不少于三次,所用的冲洗量、冲洗方法同方法 适用性试验。除生物制品外,一般样品冲洗后,1 份滤器加入 100ml 硫乙醇酸 盐流体培养基,1 份滤器加入 100ml 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生物制品样品冲 洗后,2 份滤器加入 100ml 硫乙醇酸盐流体培养基,1 份滤器加入 100ml 胰酪 大豆胨液体培养基。
水溶性固体和半固体供试品 取规定量,加适宜的稀释液溶解或按标签 说明复溶,然后照水溶性液体供试品项下的方法操作。
非水溶性供试品 取规定量,直接过滤;或混合溶于适量含聚山梨酯 80 或其他适宜乳化剂的稀释液中,充分混合,立即过滤。用含 0.1~1%聚山梨酯 80 的冲洗液冲洗滤膜至少 3 次。加入含或不含聚山梨酯 80 的培养基。接种培 养基照水溶性液体供试品项下的方法操作。
可溶于十四烷酸异丙酯的膏剂和粘性油剂供试品 取规定量,混合至适 量的无菌十四烷酸异丙酯①中,剧烈振摇,使供试品充分溶解,如果需要可适 当加热,加热温度一般不超过 40℃,最高不得超过 44℃,趁热迅速 过滤。对仍然无法过滤的供试品,于含有适量的无菌十四烷酸异丙酯中的供 试液中加入不少于 100ml 的适宜稀释液,充分振摇萃取,静置,取下层水相 作为供试液过滤。过滤后滤膜冲洗及接种培养基照非水溶性供试品项下 的方法操作。 注:①无菌十四烷酸异丙酯的制备 可采用薄膜过滤法过滤除菌,选用孔径为 0.22μm 的适宜滤膜,或 其他适宜的灭菌方法
无菌气雾剂供试品 取规定量,采用专用设备将供试品转移至封 闭式薄膜过滤器中。或将各容器置-20℃或其他适宜温度冷冻约 1 小时,取 出,迅速消毒供试品开启部位或阀门。正置容器,用无菌钢锥或针样设备以 无菌操作迅速在与阀门结构相匹配的适宜位置容器钻一小孔,不同 容器钻孔大小和深度应保持基本一致,钻孔后应无明显抛射剂抛出。轻轻转 动容器,使抛射剂缓缓释出。释放抛射剂后再无菌开启容器,并将供试液转 移至无菌容器中混合,必要时用冲洗液冲洗容器内壁。供试品亦可采用其它适宜的方法取出。然后照水溶性液体供试品或非水溶性供试品项下的方法操 作。
装有药物的注射器供试品 取规定量,将注射器中的内容物(若需要可 吸入稀释液或标签所示的溶剂溶解)直接过滤,或混合至含适宜稀释液的无 菌容器中,然后照水溶性液体或非水溶性供试品项下方法操作。同时应采用 适宜的方法对包装中所配带的针头等要求无菌的部件进行无菌检 查。
具有导管的医疗器械(输血、输液袋等)供试品 除另有规定外,取规 定量,每个最小包装用 50~100ml 冲洗液分别冲洗内壁,收集冲洗液于无菌 容器中,然后照水溶性液体供试品项下方法操作。同时应采用适宜的方法对包装中所配带的针头等要求无菌的部件进行无菌检查。
2. 直接接种法 直接接种法适用于无法用薄膜过滤法进行无菌检查的供试品,即取规定 量供试品分别等量接种至硫乙醇酸盐流体培养基和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 中。除生物制品外,一般样品无菌检查时两种培养基接种的支或瓶数相等; 生物制品无菌检查时硫乙醇酸盐流体培养基和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接种的 支或瓶数为 2:1。除另有规定外,每个容器中培养基的用量应符合接种的供 试品体积不得大于培养基体积的 10%,同时,硫乙醇酸盐流体培养基每管装量 不少于 15ml,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每管装量不少于 10ml。供试品检查时, 培养基的用量和高度同方法适用性试验。
混悬液等非澄清水溶性液体供试品 取规定量,等量接种至各管培养 基中。
固体供试品 取规定量,直接等量接种至各管培养基中。或加入适宜的溶 剂溶解,或按标签说明复溶,取规定量等量接种至各管培养基中。
非水溶性供试品 取规定量,混合,加入适量的聚山梨酯 80 或其它适宜 的乳化剂及稀释剂使其乳化,等量接种至各管培养基中。或直接等量接种至 含聚山梨酯 80 或其它适宜乳化剂的各管培养基中。
敷料供试品 取规定数量,以无菌操作拆开每个包装,于不同部位剪取约 100mg 或 1cm×3cm 的供试品,等量接种于各管足以浸没供试品的适量培养 基中。
肠线、缝合线等供试品 肠线、缝合线及其它一次性使用的医用材料按 规定量取最小包装,无菌拆开包装,等量接种于各管足以浸没供试品的适量 培养基中。
灭菌医用器械供试品 除另有规定外,取规定量,必要时应将其拆散 或切成小碎段,等量接种于各管足以浸没供试品的适量培养基中。
放射性药品 取供试品 1 瓶(支),等量接种于装量为 7.5ml 的硫乙醇酸 盐流体培养基和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中。每管接种量为 0.2ml。
培养及观察 将上述接种供试品后的培养基容器分别按各培养基规定的温度培养 14 天;接种生物制品的硫乙醇酸盐流体培养基的容器应分成两等份,一 份置 30~35℃培养,一份置 20~25℃培养。培养期间应定期观察并记录 是否有菌生长。如在加入供试品后或在培养过程中,培养基出现浑浊,培养 14 天后,不能从外观上判断有无微生物生长,可取该培养液不少于 1ml 转种至同种新鲜培养基中,将原始培养物和新接种的培养基继续培养不少于4 天,观察接种的同种新鲜培养基是否再出现浑浊;或取培养液涂片,染色, 镜检,判断是否有菌。
结果判断 阳性对照管应生长良好,阴性对照管不得有菌生长。否则,试验无效。
若供试品管均澄清,或虽显浑浊但经确证无菌生长,判供试品符合规定;
若供试品管中任何一管显浑浊并确证有菌生长,判供试品不符合规定,除非 能充分证明试验结果无效,即生长的微生物非供试品所含。当符合下列至少 一个条件时方可判试验结果无效: (1)无菌检查试验所用的设备及环境的微生物监控结果不符合无菌检查 法的要求。 (2) 回顾无菌试验过程,发现有可能引起微生物污染的因素。 (3)供试品管中生长的微生物经鉴定后,确证是因无菌试验中所使用的 物品和(或)无菌操作技术不当引起的。
试验若经确认无效,应重试。重试时,重新取同量供试品,依法检查, 若无菌生长,判供试品符合规定;若有菌生长,判供试品不符合规定。
注:若供试品每个容器内的装量不够接种两种培养基,那么表中的最少检验数量增加相 应倍数。
注:1. 若供试品每个容器内的装量不够接种两种培养基,那么表中的最少检验数量增加 相应倍数。 2. 抗生素粉针剂(≥5g)及抗生素原料药(≥5g)的最少检验数量为 6 瓶(或支)。 桶装固体原料的最少检验数量为 4 个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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