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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留样] 检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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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15 09:51: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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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大佬们,如果来了一批新的物料或者成品,按计划取样之后,那么检验的期限应该怎么定呢?例如理化项目,微生物项目等,具体有哪里的法规提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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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7-8-15 10:05:1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这里涉及到等待检验这段时间样品的保存问题,如果等待时间过长,如果确保样品不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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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17-8-15 12:14:50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检品性质,前期排脑袋,后期统计检验周期自己定。
建议参考药检所,出得来出,出不来让等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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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17-8-15 13:34:50 | 显示全部楼层
正常7天就要出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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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7-8-15 13:38:0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是7天要监测部分项目,17天内监测完全部监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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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7-8-15 13:39:02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爱笑的小孩 发表于 2017-8-15 13:38
我们是7天要监测部分项目,17天内监测完全部监测项目。

是15天监测完全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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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7-8-15 13:40:28 | 显示全部楼层
那是注射剂了17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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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7-8-15 13:42:28 | 显示全部楼层
7天普通项目  15天无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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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8-15 16:07:49 | 显示全部楼层
pfz2867 发表于 2017-8-15 13:42
7天普通项目  15天无菌项目

这个在哪个法规中提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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