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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控制QC] 溶解性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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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30 15:31: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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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各位大侠,检验对溶解性也都必须要分析吗?易溶的还好,尤其对于微溶这类的咋办?真实的要做,那么大的体积,用什么来振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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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11-30 15:51:53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般固定供应商就不做了呗;微甜难道要尝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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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11-30 16:01:19 | 显示全部楼层
微溶 系指溶质lg(ml)能在溶剂100〜不到1000ml中溶解;
这个都不能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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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30 16:08:59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换成小体积的,浓度一样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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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1-30 16:10:42 | 显示全部楼层
伊娃瓦力 发表于 2016-11-30 16:01
微溶 系指溶质lg(ml)能在溶剂100〜不到1000ml中溶解;
这个都不能做吗?

我的意思是都必须做吗?那工作量,试剂消耗量,以及方法中每5分钟强力振摇30秒,观察,有必要吗?有多少是真实做到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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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11-30 16:21:24 | 显示全部楼层
要求供应商做!我们有一个物料要求溶解性,直接要求供应商每批次提供溶解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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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30 16:23:46 | 显示全部楼层
溶解性可以不做,我们咨询过药检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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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30 16:30:30 | 显示全部楼层
《药品检验所实验室质量管理规范(试行)》里面有详细规定:
2.1 [性状]

2.1.1 外观性状:原料药应根据检验中观察到的情况如实描述药品的外观,不可照抄
标准上的规定。如标准规定其外观为“白色或类白色的结晶或结晶性粉末”,可依观察结果
记录为“白色结晶性粉末”。标准中的臭、味和引湿性(或风化性)等,一般可不予记录,但
遇异常时,应详细描述。

制剂应描述供试品的颜色和外形,如:(1)本品为白色片;(2)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
后显白色;(3)本品为无色澄明的液体。外观性状符合规定者,也应作出记录,不可只记录“符
合规定”这一结论;对外观异常者(如变色、异臭、潮解、碎片、花斑等)要详细描述。
中药材应详细描述药材的外形、大小、色泽、外表面、质地、断面、气味等。

2.1.2 溶解度:一般不作为必须检验的项目;但遇有异常需进行此项检查时,应详细
记录供试品的称量、溶剂及其用量、温度和溶解时的情况等。

大家可以上网下了,详细学下,国家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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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11-30 17:10:25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觉得还是很有必要做的,尤其是多晶型的样品,无论溶解度还是别的检验项,凡是质量标准中规定的都要亲自做一遍,可以减少称样量的数量级及溶剂量的数量级来做溶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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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11-30 21:25:1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貌似没有强制要求检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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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2-1 07:13:38 | 显示全部楼层
stklq2005 发表于 2016-11-30 16:30
《药品检验所实验室质量管理规范(试行)》里面有详细规定:
2.1 [性状]

能告诉一下哪里查询吗?网址链接,学习学习,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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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 08:06:14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按比例缩小样品和溶剂的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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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21-5-9 20:56:0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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