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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13家企业被撤/收GSP证书,警钟常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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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18 09:03: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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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小洁 于 2016-10-18 09:23 编辑

近日,6家零售药店被收GSP证,7家批发药企被撤/收GSP证。


6家零售药店被收GSP证

江苏淮安:收回6家

10月13日,江苏省淮安市药监局发布公告,收回6家药品零售企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和《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上述6家药品零售企业在经营活动中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总局令第28号),该局依法收回金湖县百全药房等6家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7家批发药企被撤/收GSP证

北京:收回3家

10月14日,北京市药监局发布公告,收回立达乐仁(北京)医药有限公司等三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在该局组织的2016年药品飞行检查中,立达乐仁(北京)医药有限公司、北京康万佳医药有限公司、北京科创海康医药有限公司等三家企业严重违反《药品经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根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北京市药监局依法收回上述三家企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广西:收回3家、撤销1家

10月1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药监局发布两个通告,收回3家药企、撤销1家药企的GSP证书。


通告指出,柳州市龙腾医药有限公司、广西药材有限公司和广西同济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为加强药品经营质量安全风险管控,根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药监局决定收回上述3家药品批发企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同时,广西灵山县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药监局决定撤销该公司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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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6-10-18 09:06:41 | 显示全部楼层
GO GO GO继续大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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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10-18 09:30:39 | 显示全部楼层
继续严格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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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18 12:13:55 | 显示全部楼层
严格把关,继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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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16-10-18 12:40:56 | 显示全部楼层
药品经营流通领域现在是监管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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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24 09:02:57 | 显示全部楼层
力度还是很大啊,这样才能引起企业老板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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