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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留样] 稳定性考察项目的选择,与COA的相同还是可挑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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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8-25 19:03: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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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各位同仁,稳定性考察项目是质量标准中的项目全检?还是从中选择一些?根据ICH、GMP指南及中国药典附录指导原则,稳定性考察项目的选择可遵循基本原则:选那些能够灵敏指示稳定性变化、且影响药物安全性、有效性的指标。
GMP中关于稳定性项目,规定如下:如果检验项目少于成品质量标准所包含的项目,应说明理由。
以API为例,中国药典列出:性状、熔点、含量、有关物质、吸湿性以及根据品种性质选定的考察项目。后边这半句话,我们理解为,比如无菌API,会再增加溶液颜色、澄清度等检测。

故,稳定性考察项目,我们是从质量标准中挑选。然后将不做的项目写了个理论性的评估。比如无机杂质(炽灼残渣法)、重金属、单一金属离子等,均是药物生产或包装过程中由溶媒、原料、容器、催化剂等引入。在确保密封性且包材不与产品发生反应的前提下,根据元素守恒,药物储存过程中这些杂质不会发生变化。即这些项目不能灵敏反应产品稳定性的变化情况。

有客户给提出缺陷:仅做理论性的评估不够。应该通过实验进行数据支持。客户认为应该首次时加速、长期都全检,有数据能证明上述无机杂质、重金属等不发生变化,则今后再考察的批次可以减少项目。
客户的依据是ICH Q1A中下面一段话:2.1.5. Specification

Specification, which is a list of tests, reference to analytical procedures, and proposed acceptance criteria, is addressed inICH Q6A and Q6B. In addition, specification for degradation products in a drug substance is discussed in Q3A.
Stability studies should include testing of those attributes of the drug substance that are susceptible to change during storage and are likely to influence quality, safety, and/or efficacy. The testing should cover, as appropriate, the physical, chemical, biological, and microbiological attributes. Validated stability-indicating analytical procedures should be applied. Whether and to what extent replication should be performed will depend on the results from validation studies.

我现在最有疑问的就是这段话的最后一句,这最后一句话到底是啥意思啊?是指考察项目做与否及做的程度如何,取决于验证研究的数据吗?如果是这句话,那GMP中仅一句“应说明理由”太模糊了,我们认为理论分析也是评估,理论上确凿的事情为何非得还要数据再证明?

另外,蒲友们的稳定性考察项目,是怎么做?质量标准项目全检还是挑选着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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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6-8-25 19:52:39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挑选。
不过最好你们的稳定性文件就应该有对项目选择的描述。其实有些在储存过程变化不会太大的项目可以只在首次和末次检验,如部分理化鉴别、残渣、重金属等,而外观、水分、含量与有关物质等需要每个点都检测,PH,比旋度一般也是每次都测的,残留溶剂有待商量,有见过每次测的也有只测首次与末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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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6-8-26 10:46:39 | 显示全部楼层
zysx01234 发表于 2016-8-25 19:52
可挑选。
不过最好你们的稳定性文件就应该有对项目选择的描述。其实有些在储存过程变化不会太大的项目可以 ...

文件中对项目选择的描述,仅理论描述不行吗?客户非要有数据支持为何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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