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摘抄自《2010版GMP疑难问题解答》: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组织编写,天津科学技术出版社,2012年11月第1版第1次印刷)
【第十七条】质量管理部门应当参与所有与质量有关的活动,负责审核所有与本规范有关的文件。质量管理部门人员不得将职责委托给其他部门的人员。 问题7:规范规定质量管理部门人员不得将职责委托给其他部门人员。请问是否允许质量部门授权生产部门进行中间控制的取样操作? 答:由生产人员所进行的中间控制取样,是生产控制环节的一部分,应该由生产人员承担,但必须按操作规程执行。 点评:取样是质量管理部门的职责,不得委托其他部门,但其他部门可以协助质量管理部门。如果问题所指的中控是生产控制环节的一部分,如取样测定中间体的片重、装量等本身就是生产的一部分,不存在委托的问题。 问题8:QA取样的职责、日常环境监测的职责,需要生产操作人员协助完成,这是否属于将职责委托呢? GMP规定了质量管理部门的职责,但又规定QA最好不进入无菌操作区域进行监控。我公司为非最终灭菌的疫苗企业,现在实行QA委托车间进行无菌取样,Q A进行监督取样,这样合理吗?还是所有质量管理的职责无论如何均不得委托? 答:可以协助,但不得委托。 问题9:条款规定“质量管理部门人贵不得将职责委托给其他部门的人员”,那么中间产品的取样可以授权给其他部门的人员吗? 答:由生产人员所进行的中间控制取样应当由生产人员承担,但必须按操作规程执行。 点评:取样是质量管理部门的职责,不得委托给其他部门。授权的原则是“授权不授责”。 问题10:QA对生产的监督是连续性的,还是间断性的?监督的范围除生产外,是否还包括收发料、检验过程等?从GMP认证的角度而言该监督是不是必须的? 答:QA对所有GMP规定的环节的监督都是连续性的,而且是必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