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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注册] 改剂型品种的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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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26 10:33: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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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有一个改剂型的品种,之前按五类药申报,在今年三月上报资料阶段赶上国家发布新的注册分类,药审中心暂停受理各类新药注册申请。五月,国家发布了《新注册分类申报资料项目及要求》,注册申请可以受理了,但新的注册分类不包含该种改剂型的分类,请问各位有没有碰到相同情况的,又是如何处理的?是不是仍需等国家发布《新注册分类受理审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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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5-26 10:36:18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具体信息不好对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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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6-5-26 10:47:25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咨询下国家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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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16-5-26 11:37:4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可能需要咨询国家局和省局注册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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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5-26 11:48:45 | 显示全部楼层
没碰到过不好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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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5-26 12:35:17 | 显示全部楼层
lx0003 发表于 2016-5-26 10:36
没有具体信息不好对分类

我们是把已有的口服液产品做成胶囊,前两年已经做完了生物等效性的临床对比研究,但现在申报,BE这块儿可能要补很多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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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5-26 13:24:46 | 显示全部楼层
2        境内外均未上市的改良型新药        2.1含有用拆分或者合成等方法制得的已知活性成份的光学异构体,或者对已知活性成份成酯,或者对已知活性成份成盐(包括含有氢键或配位键的盐),或者改变已知盐类活性成份的酸根、碱基或金属元素,或者形成其他非共价键衍生物(如络合物、螯合物或包合物),且具有明显临床优势的原料药及其制剂。
                2.2含有已知活性成份的新剂型(包括新的给药系统)、新处方工艺、新给药途径,且具有明显临床优势的制剂。
                2.3含有已知活性成份的新复方制剂,且具有明显临床优势。
                2.4含有已知活性成份的新适应症的制剂。

现在改剂型基本不批,除非具有明显临床优势,普通的胶囊改片、口服液改胶囊等等,基本没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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