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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制造] 辅料生产全程一般区可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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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27 15:40: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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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料生产全程一般区可不可以?有些困惑 求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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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6-4-27 16:05:3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zysx01234 于 2016-4-27 16:06 编辑

貌似出了个药用辅料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之类的,楼主自己搜索看。
我想想最后精烘包操作应该在D级区进行。
关于印发《药用辅料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通知
http://www.sda.gov.cn/WS01/CL0058/93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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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6-4-27 16:07:3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zysx01234 于 2016-4-27 16:09 编辑

第十二条 空气处理系统的设计应能防止交叉污染,对产尘量大、易产生交叉污染的区域不应利用回风。
第五十五条 生产过程中需要暴露的产品应置于清洁的环境中,必要时应对生产环境进行监测,以避免微生物污染或因产品暴露在热、空气和光等条件下引起质量变化。直接接触产品的惰性气体应按原料要求管理。
  第五十六条 无菌药品用辅料的生产环境应与制剂的生产环境相似,并制定相应的环境监测规程。无菌辅料灭菌后的操作必须使用无菌操作技术,无菌生产过程中有关灭菌及无菌操作区环境监控的结果,应纳入批生产记录中,并作为最终产品质量评估的重要依据。
  第五十七条 生产过程中的工艺用水应符合产品工艺要求。一般情况下,工艺用水应符合饮用水质量标准。当产品工艺对水质有更高要求时,企业应建立包括理化特性、细菌总数、不可检出微生物等的标准。如由企业自行处理工艺用水使其达到标准,应对水处理工艺进行验证,并对系统的运行进行监控。如企业生产的非无菌辅料用于生产无菌药品,应对辅料最终分离和精制的工艺用水进行监测,同时应控制细菌总数及内毒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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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4-27 16:09:43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参考药用辅料生产指导原则

点评

国家局2006年就发了《药用辅料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4-27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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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6-4-27 16:10:41 | 显示全部楼层
chenjiao501 发表于 2016-4-27 16:09
可以参考药用辅料生产指导原则

国家局2006年就发了《药用辅料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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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4-27 19:25:42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不行,至少有些环节是要求与制剂生产是同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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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16-4-27 19:33:5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行的,不用想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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