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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林中人] 舆论热中的冷思考 —对疫苗危机的几点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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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3-23 08:07: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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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大呆子 于 2016-3-23 08:12 编辑

舆论热中的冷思考

—对疫苗危机的几点看法


     这两天,几乎所有的媒体上都在热炒疫苗危机事件。一年前,发生在齐鲁地界上的一起疫苗非法经营案,被一家近年来在国内颇有影响力的网络媒体以《数亿元疫苗未冷藏流入18省份:或影响人命,山东广发协查函》推出,一下子犹如点燃了一根长得见不到尾的鞭炮,连续噼噼啪啪的炸了好几天,还是不见停息,并且是越爆越响。
    其实,这事情在今年2月初已经有中央媒体以《济南查获大宗失效人用二类疫苗案,涉国内24省市有疾控人员参与》为题做过报道。或许是央广的标题不够醒目,以至当时这条新闻,几乎没多少人关注。因此,这次“或影响人命”的报道一出,也有诟病这家网媒是在搞博眼球的“标题党”。由于影响过于猛烈,以至于媒体之间、监管部门之间、专业人士与记者至今的互掐充斥于各类新旧媒体。笔者本来无意介入这么热闹的纷争,但毕竟自己也算是对事情的成因有些了解的,力争不偏不倚的说几句,希望能够给朋友们客观的看这个事情有所裨益。说得不妥当,尽管批评。


“问题疫苗”的“问题”到底严重到什么程度?

    3月22日深夜,李克强总理对疫苗事件的重要批示出现在中国政府网。 批示指出:此次疫苗安全事件引发社会高度关注,暴露出监管方面存在诸多漏洞。食药监总局、卫生计生委、公安部要切实加强协同配合,彻查“问题疫苗”的流向和使用情况,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对相关失职渎职行为严肃问责,绝不姑息。同时,抓紧完善监管制度,落实疫苗生产、流通、接种等各环节监管责任,堵塞漏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

3月22日上午,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二次会议。看了一下公开报道,这次会议的议题很多,审议通过的重要文件达8个,其中包括《关于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的意见》,一些媒体对会议报道的标题是《深改组: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这个题目也很容易使人产生联想:中央这个时候讨论这个文件,是不是与疫苗事件有关?


    从网媒引爆疫苗事件的3月18日以来,在不到一周时间里,国家食药总局以前所未有的凌厉之势,连续出手,不舍昼夜,一道又一道急令,务将涉案者绳之以法,务将涉案链条上的人员、物品、单位等等查过水落石出。上上下下的药品监管部门都在行动。事态仍在发酵,老百姓在等待答案:疫苗有问题吗?

就截止目前所掌握的信息,这次疫苗事件的“问题”实在太严重,已经严重到超过预期。这种严重性不是疫苗生产了什么直接危害(客观上,到目前为止还没有见到诸如导致发病或者其它严重感染之类直接危害的报道),而是其间接效应带来的社会恐慌和公众对免疫接种信任度的下降、对疫苗质量及其安全性的普遍置疑等等。

    疫苗接种对传染病的预防作用是人类战胜疾病的重要成果。我国的计划免疫走过一条漫长曲折的路,今天已经进入比较规范的轨道。没有计划免疫,许多罕见甚至绝迹的传染病都可能卷土重来、东山再起。在今天,拒绝计划免疫接种,带来的疾病风险是巨大的。或者说,没有免疫接种,就没有孩子们的健康生活。一起偶发的疫苗违法经营案,造成了全社会对疫苗的信任危机,并且可能对今后预防接种工作的开展带来极大困难,乃至让一些疾病预防工作陷入困境,这种后果的严重性,怎么评估都不为过,以至于世界卫生组织都不得不出来为中国的计划免疫疫苗的安全有效性“背书”。


疫苗未殇

    几年前财新有关疫苗问题的一篇报道《疫苗×殇》,近日里随着山东疫苗事件的发酵而被再度翻出,旧闻被生生炒成了新闻。不过,今天(3月23日),这篇旧闻在微信里已经打不开了,这是一个好事,我想说的就是:疫苗未殇

    那篇报道我也看了,对不具有医学知识的普通受众而言,有图有真相,确实惊心动魄,真的让人不寒而栗。很佩服这位记者的执着,走南闯北、东奔西走,搜集这些病例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我只是想稍微专业一点的角度谈点看法。


    首先,不排除报道中述及的个别病例系接种疫苗所致。疫苗也是药品,只要使用药品,就存在各种风险,这是无法回避的事实。作为医药工作者,必须对使用的药品风险有充分的了解,有时必须为用药者在风险与收益(疾病的预防与治疗)中反复权衡。合理用药是也是每位医疗卫生工作者的责任所系。合理用药的核心—安全、有效、经济。安全性是前提,要努力让患者承受最小的风险,获得最大的预防治疗效果。有效性是用药的首要目标,要药对其证,正确选用药物。经济性就是要以尽可能低的费用取得尽可能大的治疗效益。

    其次,报道中的许多病例缺乏“关联性确认”,也就是说,这些患儿致死致残的直接原因到底是不是由于接种疫苗所致,未能得到科学的佐证。有的医学方面人士提出一个“偶合”问题,也是需要考虑的。所谓“偶合”,通俗的讲,就是接种疫苗与孩子患病正巧碰到一块儿了,就认为生病是由于接种疫苗引起的,其实,那个时段,孩子不打疫苗,照样会患病。只是,绝大多数家长不愿意接受这种“偶合”的说法。

第三,报道中的一些“不良反应病例”真的是闻所未闻。一种药物,从临床研究开始,对其不良反应是持续进行观察与关注的,并且对已经监测到大多数不良反应都会在药品的上市说明书上予以载明,无论是常见的、偶见的、罕见的不良反应,药品说明书上都会提及。而那个报道中的有的病例表现的病情,却没有出现在已有文献中。

    第四,疫苗的接种与疾病的治疗一样,同样有严格“适应症”与“禁忌症”。如果在接种过程中,对被接种者的身体状况缺乏了解,在存在禁忌症的情况下,仍然用药,发生不良事件的几率就加大了。从合理用药的角度,这不能算是科学意义上的“药品不良反应”,而是不合理用药导致的“药品不良事件”。可惜,记者对这个问题没有涉及。


    第五,无论是纳入国家免疫计划的1类疫苗,还是以自愿、自费为主的2类疫苗,都已经历经长期的“考验”或上市前的严格监测,其质量应该是可控的,其效果是肯定的。不接种疫苗所带来的疾病风险要远远大于疫苗不良反应风险。


疫苗监管体制需要完善

     毋容置疑,这次疫苗危机也暴露了监管过程中的一些漏洞。这些缝隙,亟待修补。至少有三大问题,迫切需要解决:

     一是监管责任的明晰问题。药监与卫生部门,各自在疫苗监管中到底应该承担怎样的责任,必须彻底厘清。药监部门对药品的研发、生产、流通与使用,负有全程监管职责。任何药品,都应纳入有效监管,没有例外。疫苗危机中出现的问题说明,药监部门需要切实履行好职责,才能确保类似事件不再重演。作为卫生疾控部门,也要与药监部门建立相关的联动机制,绝不能使疫苗监管游离于监控体系之外。


     二是2类疫苗流通宜整体纳入药品流通监管体系。必须通过具有相关经营资格的药品批发企业实施经营,不得在监管体系之外搞“体外循环”。对医疗卫生机构未通过合法经营渠道购进2类疫苗的,应依法予以查处,不得搞“法律特区”,不能有“法外施恩”。


     三是完善疫苗质量追溯体系。电子监管到底搞不搞了,要有一个明确说法。不可以追溯,就难以实施有效监管。无论下一步怎么搞,都迫切需要将疫苗的追溯体系建起来,运行起来。这次事件,反映了电子监管码在终端没有运行,就达不到追溯效果。


     此外,还是需要完善疫苗不良反应监测体系,也不能搞“监测特区”,否则,一些问题可能被“内部消化”,不利于对疫苗质量安全的全面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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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6-3-23 08:55:0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同意杏林的部分观点,就是现在的问题疫苗的本身也许并不会造成严重的不良反应或者灾害。在一些地区,疫苗出现问题,确实并非是疫苗本身的问题,和护士使用不当,甚至在一些条件较差的地区,注射器多人共用,也许这些才是导致问题的根本原因,但是,无论怎样,都很少听到这类的报道,原因咱们不说,也都懂的。
疫苗之殇那边文章,从专业的角度,也许确实有很多技术上的硬伤,但是他反馈出来的问题,疫苗的审批监管,运输过程是否存在问题?如果那个时候,不是单纯的让报道的人消失,而是开始重视解决这些问题,那么今天的山东事件,也许就不会爆发了。这个时候,去追问那篇报道的科学性,还有意义么?我们总是在说,对待问题,要抱着有者改之,无者加勉的态度,可惜到最后,就成了反映问题的人成了受害者,最后把不是问题的问题,变成了大问题。
我很赞同您的,疫苗不应该游离于监管之外,可惜,大家都知道的,疫苗的流通管理属于疾控中心,疾控中心的老子是卫计委。就象你总在告诉药监这个干儿子,你要管着你的小弟啊,但是又对小弟的种种不端行为听之任之,出了事情又责怪干儿子没管好。好处亲儿子捞,黑锅干儿子背,这种状况下,谁能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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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16-3-23 08:14:01 | 显示全部楼层
媒体肆意炒作、谣言惑众有时甚至比疫苗质量对人民的危害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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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3-23 08:12:5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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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16-3-23 08:24:11 | 显示全部楼层
热起来才有人思考,说明什么呢?人都是追逐热点的,或者说,有些思考这时候才被重视,总之是好事,继续爆吧,总比掩盖子好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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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23 08:25:56 | 显示全部楼层
炒作、忽悠大众!监管不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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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3-23 08:33:12 | 显示全部楼层
效果上轻视,态度上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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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23 08:34:27 | 显示全部楼层
冷链运行的监控,以及人性的觉醒,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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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3-23 08:34:2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时候要有人有部门站出来辟谣,只是谁也不敢保证100%没问题,现在都是“自由”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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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3-23 08:36:58 | 显示全部楼层
二类疫苗的经营本来是放开的,但地市一级疾病控制中心以不提供国家不收费的5种一类疫苗相威胁,事实上控制了基层的疫苗市场,这种不正常的现象必须改变。这次提到的机构就是疾病控制中心,但处理权在卫计部门,所以药监方面只能公布医药企业的名单。

点评

原来还有·这样的·故事·  发表于 2016-3-29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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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6-3-23 08:40:43 | 显示全部楼层
山西疫苗最后不了了之了
山东疫苗事件又起风云
这都是卫生部门系统的事情啊
热烈欢迎越捅越大,揪出后面黑手
卫生部门防疫站之类的故意知法犯法,才是最大的刽子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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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3-23 08:45:4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pontifex 于 2016-3-23 08:51 编辑
无为 发表于 2016-3-23 08:40
山西疫苗最后不了了之了
山东疫苗事件又起风云
这都是卫生部门系统的事情啊

卫计太牛了,感觉药监在他面前抬不起头来。什么事都躲着没责任,是不是可以撤销了?
临床试验造假,实际上关键控制点在哪里?临床试验基地和医院、研究者,只要这里控制住了,申办方能造假吗?但是事实上申办方和研究者能公平对话吗?都是在捧着、求着牛医院、牛专家,说没时间签字就只能等着;
药价高,现在都在说仿制药质量不行,药效差,可能确实存在这个问题,但是数据呢?还是凭感觉?各种报道里面频频引用某某专家说进口药效果好,但是仅仅是因为国产仿制药效果差吗?还是因为价格和提成问题?
还有本次的疫苗、药价、招投标采购、包括药监码被广为诟病的医院不扫码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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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3-23 08:51:07 | 显示全部楼层
光监察有毛用,根还在,剪不断,理还乱啊!!
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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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师
发表于 2016-3-23 08:53:41 | 显示全部楼层
流通和用药环节,黑洞是相当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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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3-23 08:54:30 | 显示全部楼层
lzjxqt 发表于 2016-3-23 08:25
炒作、忽悠大众!监管不力啊。

媒体在炒作,即便撤销了,民众也以为是迫于压力;
还有不学无术的所谓专家;
还有到现在还不知道在干啥的某些部门,到现在也站出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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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23 08:55:3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炒起来就没人站出来处理,炒起来能把流通和监管掰正了也挺好的,就怕雷声大雨点小,回头XX部门把媒体按诸如造谣生事之类的罪名处置了,真正的疫苗问题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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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3-23 08:55:51 | 显示全部楼层
闹大吧,越大越好,在天朝,只能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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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3-23 09:04:03 | 显示全部楼层
疫苗有没有电子监管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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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3-23 09:09:55 | 显示全部楼层
疫苗无效跟杀人何异,特别是起潜在的治疗作用的疫苗(如狂犬疫苗),对于危害,夸大总比缩小好,特别是人命关天的事,对于社会可以谈概率,但对于个体的个人而言,谈概率就是杀人,我觉得这也是医药需要特殊管理的目的,可惜这帮没有良心底线的非人类。奶奶的,杀了不足以解民愤,一般都是勾结。如果个人能办成这事,佩服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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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3-23 09:10:19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有不嫌事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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