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2093|回复: 12
收起左侧

[国内外GMP法规及其指南] 湖北省药品GMP认证整改报告递交要求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15-11-4 19:17: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湖北省药品GMP认证整改报告递交要求
  为了更好的完成药品GMP认证技术审评工作,明确技术审评要求,保证《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的顺利实施。中心根据药品生产质量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的要求,重新审视并完善了现有药品GMP认证整改报告审核要求,希望各有关单位能够认真学习、领会,提高药品GMP认证整改报告资料质量,从而提高药品GMP认证技术审评工作效率和质量。   

  一、整改报告应以公司正式文件的形式上报(其格式应包括发文文号及签发人等)。

  二、整改报告应内容完整、表达清楚,文字通顺、用语准确,充分如实反映企业的整改情况,并加盖企业公章。

  三、整改报告均由正文和附件两部分组成。正文部分至少应包括:缺陷的描述、产生缺陷的原因分析、相关的风险分析评估和纠正与预防措施及完成时间。附件部分应是对正文部分进一步解释说明的证明性材料。

  1.正文部分(一式两份)

  1.1缺陷的描述企业需改正的缺陷不仅仅是检查报告中缺陷条款的内容,还应包括现场检查报告其他部分涉及的缺陷内容,如综合评定、需要说明的问题中涉及的缺陷等。应对检查报告中涉及的每项缺陷进行详细的文字表达,包括发生的时间、地点、具体情节及相关人员等。

  1.2原因分析企业应对涉及的缺陷逐条进行原因分析。原因分析不应停留在引发缺陷的表面现象,应找到缺陷发生的根本原因。涉及软件的,应分析是否制订了相应的文件;相应的文件的内容是否完善、合理;相应的文件是否已经过了培训;员工是否按照相应的文件进行了操作;质量管理部门是否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涉及硬件的,应主要从设计选型、施工安装、日常维护等因素进行原因分析,并审阅支持该硬件的文件系统。

  1.3 风险评估:企业应对涉及的缺陷逐条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评估至少应包括的内容:该缺陷带来的直接后果;该缺陷可能发生频率的高低;该缺陷涉及的范围,是否涉及本次检查范围外的产品;该缺陷是否对产品质量产生直接的不良影响;该缺陷是否对产品质量存在潜在的风险;风险的高低程度。

  1.4纠正与预防措施:企业应根据原因分析及风险评估的结果,针对缺陷产生的根本原因,在企业内部进行全面排查,举一反三,分析关联性环节是否存在同样问题,如考虑相邻批次、其他车间相同工序等,提出对缺陷采取的纠正措施。对有可能再次发生的缺陷应提出明确的预防措施,以防止此类缺陷的再次发生。

  2.附件部分(证明性材料、一式一份)

  2.1涉及关键岗位人员调整的,应提供相应的文件及相关人员的资质证明复印件。

  2.2涉及人员培训的,应提供相应的培训计划或培训记录,包括培训内容、时间、参加人员、考核方式、考核结果等。

  2.3涉及文件系统的,应提供新起草或修订的文件文本,修订的文件应提供新老文件的对照,并标注修订的内容。新起草或修订的文件应有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的证明性材料。

  2.4涉及厂房设施设备变更的,应在文字说明的同时,附变更后图纸或照片等证明性材料。

  2.5涉及关键设施设备、供应商、工艺、检验方法等重要变更的,应提供相关的研究验证资料。

  2.6涉及计量校验的还应提供相应的计量校验合格证书。

  2.7涉及标识的,应提供改正后反映标识状况的照片或其他证明性材料。

  2.8涉及验证的,应提供相应的验证方案或验证报告。

  2.9涉及稳定性试验的,应提供稳定性试验方案或稳定性试验结果。

  2.10涉及有关许可证明的,应提供相应的许可证明文件、批准证明文件、备案件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5-11-4 21:24:5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5-11-4 21:25:1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5-11-4 22:00:17 | 显示全部楼层
说的清楚才能做的明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11-5 07:55:56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好!学习了,多谢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11-5 08:11:58 | 显示全部楼层
湖南啥时候也能出的这么规范,湖南药企感觉比其他地方的管理差个档次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宗师
发表于 2015-11-5 08:25:2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是什么时候发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1-5 09:09:57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多谢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11-5 09:21: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11-5 09:30:57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啊,写的比较清晰了,条款罗列清楚了应该更有指导意义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11-5 09:53:33 | 显示全部楼层
共同进步,山东这边早有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5-11-5 10:37:41 | 显示全部楼层
毒手药王 发表于 2015-11-5 08:25
这个是什么时候发的

这个最近才发,药王有兴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1-14 07:01:02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fen x q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1-14 11:08:15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不断学习才能进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4-11-25 00:45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