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11023|回复: 104
收起左侧

[药店管理] 现在消息满天飞,听说要取消。。。。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15-10-28 23:07: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有个药师群说以后药店不需要执业药师注册了,炸了窝了

点评

前段时间论坛不是有人发过:年底第4批取消的名单出来就知道了,别纠结,取消哪个都不好毕竟是证书啊  发表于 2015-10-31 11:54
被骗了……  发表于 2015-10-30 14:46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10-29 08:29:20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用脑子想想就知道是不是真的了。要取消执业药师,就必须修改《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以及相应的GSP认证规范及管理办法,这个程序先不说,就说实际的,药店配备执业药师目前来说虽然做不到与实际相符,但这个是发展方向,药品这种东西怎么可能放开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11-1 14:19:12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取消,没有任何实际效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5-10-28 23:41:54 | 显示全部楼层
估计是药店店主的良好心愿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10-28 23:59:38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哈哈哈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5-10-29 00:03:54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本不可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5-10-29 00:04:0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5-10-29 00:39:5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还真的没听说过,个人认为暂时不会取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10-29 07:51:51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不知要灭多少人的愿望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15-10-29 07:58:50 | 显示全部楼层
取消了我开心,反正这个证实际在药店也是可有可无的

点评

土豪,求包养!  发表于 2015-11-3 12:21
可不是吗,走个形式挂个证,最终起到的作用就是,千军万马去考证,药店老板多花钱,呵呵屁事不顶  发表于 2015-11-2 11:24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10-29 08:03:2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10-29 08:14:41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是真的,不取消执业药师就必须关闭药店,不然不符合要求?按那个走呢?你懂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10-29 08:19:34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看看学习学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10-29 08:24:13 | 显示全部楼层
对药店来说开办门槛更低,监管又跟不上,到时候药店恐怕是满天飞。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5-10-29 08:25:4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事根本不会相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0-29 08:26:17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是查挂证,搞执业药师多点执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10-29 08:28:13 | 显示全部楼层
执业药师如果不去药店,还能去哪里?不如直接说取消执业药师算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10-29 08:36:44 | 显示全部楼层
过年还要考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5-10-29 08:44:37 | 显示全部楼层
挂证成风,着实失去了证书的价值。也保不了老百姓的健康和安全。郭嘉应该考虑了

点评

这个是应该考虑,但不是取消执业药师这个方向。  发表于 2015-10-30 14:48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5-10-29 08:44:50 | 显示全部楼层
药店的心愿啊,估计不太可能
现在明显的趋势就是,在加强药品应用反面的控制,那可能给取消
现在就连医院都没有专职的药师来对医生用药来进行指导,还有的发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10-29 08:45:1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可信。多点执业可能回是真的。

点评

是嘛,那这么说深圳也开始了是吧?去深圳找工作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10-30 15:32
不是可能,而是已经开始实施了,广东已经在执行了。  发表于 2015-10-30 14:49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5-25 19:05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