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13663|回复: 25
收起左侧

[片剂] 各位所在制药企业有效数字的修约规则是四舍五入还是四舍六入五成双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7-29 10:21: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上学时学药分是四舍六入五成双,经历过两家都是四舍六入五成双,但也有是四舍五入的企业,不知道各位都是什么规则,或者知道大概都是哪个规则,或者必须是哪个规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7-29 14:39:4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这个问题就有毛病,制药企业里面有QC和生产部门,你是哪一部分的?如果是QC,这个就不是问题了,有药典强制要求;如果你是生产部门,你们公司没有文件规定吗?所有说,你这个问题本来就不是问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7-29 10:59:40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按四舍五入执行,因为EP/USP都是这样要求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5-7-29 10:26:3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1 金币

规定是后者,大部分操作是前者。药监这块基本没发现抓这个缺陷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7-29 10:38:1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1 金币

对结果影响不大的话用那个都差不多。可以咨询你们当地的药检所,跟他们一致也好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5-7-29 10:40:5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1 金币

在药典中都有明确的规定
USP和EP都是四舍五入,但在CP中并没有明确规定,因此,对于CP中提到的修约规则,可以参考GBT 8170-2008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中的要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5-7-29 10:58:0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1 金币

一般采用四舍五入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5-7-29 10:59:0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1 金币

四舍六入五成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7-29 11:02:09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药典规定是四舍六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5-7-29 11:02:23 | 显示全部楼层
普遍四舍五入,就是QC有些明确需要四舍六入五成双的。只要规定好了就可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7-29 11:03:31 | 显示全部楼层
QC也许你能做到四舍六入五成双,但是车间能做到吗?
都是些老头老太太,教不会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7-29 11:05:02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直是后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7-29 11:07:49 | 显示全部楼层
经历过四舍六入五成双,多数还是四舍五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5-7-29 12:14:54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中国药典是四舍六入五考虑,美国药典是四舍五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7-29 12:32:16 | 显示全部楼层
四舍六入五成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7-29 13:36:46 | 显示全部楼层
四舍六入五成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7-29 14:27:35 | 显示全部楼层
QC是四舍六入五考虑,生产是四舍五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7-29 14:35:13 | 显示全部楼层
四舍六入五成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5-7-29 14:38:49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前者来,一般都是按照这个来做修约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5-7-30 09:42:14 | 显示全部楼层
975614168 发表于 2015-7-29 14:39
你这个问题就有毛病,制药企业里面有QC和生产部门,你是哪一部分的?如果是QC,这个就不是问题了,有药典强 ...

生产部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4-11-25 00:35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