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
UID160038
帖子
主题
积分1027
注册时间2014-2-18
最后登录1970-1-1
听众
性别保密
|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新版GMP颁布以后,听说很多培训,论坛提到无菌药品要求不允许有值班模式了,但是只是听说,不知道这种说法出处在哪里。
翻了一下无菌药品的附录,第三十二条,在任何允许状态下,洁净区通过适当的送风应能够确保对周围低级别区域的正压,维持良好的气流方向,保证有效的净化能力。
这么看来好像并没有提及不允许有值班模式,在值班模式下,如果只有风机频率降低,虽然换气次数有可能降低,压差值也有可能降低,但是不同房间的压差应该还是保持原有的压差梯度。这样的话是不是也符合第三十二条的要求呢?
回头再翻看一下GMP,第四十八条,洁净区与非洁净区之间,不同洁净级别之间的压差应当不低于10Pa,必要时,相同的洁净级别的不同功能区域(操作间)之间也应当保持适当的压差梯度。
这个10Pa,是不是包括值班时的要求呢?如果包括,那GMP和附录之间的矛盾应该如何取舍呢?
再补充一点‘值班模式’,值班模式也有几种形式,比如1,只降低送风频率,关闭压差报警功能(如果不关闭会有很多报警),达到节能目的;2,降低送风频率,关掉冷热水,关掉EMS报警功能(如果不关的话,会有很多报警)达到节能目的等等。当然第二种的风险会更大。一般会更倾向于第一种方式。不知道第一种方式是否行得通,大家讨论一下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