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2655|回复: 29
收起左侧

魅力深圳感想:追逐蒲公英

[复制链接]
药生
发表于 2014-11-5 07:53: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在我拿着蒲公英的发的邮件三番五次要求参会的情况下,领导终于在出差申请单上潇洒的写上了“同意”两个美丽的大字,此时已经是27号下午4点26分,还好去深圳的大巴还有一班,这不是等着的我感觉吗?哈哈哈哈.....。三天的时间参加了第十九届中国国际医药(工业)展览会暨技术交流会及蒲公英制药论坛第六届研讨会,感觉时间太紧,大脑不够用;蒲公英年会现场气氛及热心版主让我觉得作为蒲公英论坛的一员无比自豪,在这里我可以免费聆听羡慕已久的GMP专家吴军老师的精彩演讲,接地气的讲解让我对计算机验证有了初步的了解;uiofer老师的欧盟GMP的中国特色与本土化实施,层次清晰,具有更贴近实际的指导意义;马义岭老师的欧盟GMP第三章厂房与设备解析(2015年03月01日实施),让我第一次认识了欧盟法规对厂房及设备的要求;德高望重的丁德海老师让我对中药生产GMP实施难点与对策有了清晰地认识;还有那个许哲毓老师的课,全新的概念让我开阔了眼界等.......。特别是年会结束后拿着蒲公英论坛的参会牌到处蹭课的感觉,只有一个字可以形容,“爽”。领导签字的时候特意交代,进不了其他分论坛会场不要进,30号的审核查验中心专场(基于风险的检查)到时现场再交钱,没想到蒲公英论坛的版主将领导的担忧安排的妥妥的,登记蒲公英参会牌号,就可以进入审核查验中心专场参加培训,聆听专家的基于风险的检查理念,对于我一个刚入行的菜鸟,三天的学习真的是受益匪浅,也让我感到自己知识的贫乏,需要学习的东西太多太多,也感到无比的压力;幸运的是这次参会让我结识了蒲公英论坛的各位老师,以后有问题也有了探讨学习的平台;蒲公英,我将与你一起成长,在制药行业飞的更高更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14-11-5 08:00:16 | 显示全部楼层
努力吧,蒲公英将伴随着你成长

点评

我要跟着你一起飞,一起成长  发表于 2014-11-6 12:14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师
发表于 2014-11-5 08:32:44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好消化消化这些课程,或者干脆忘掉也行

点评

消化是必须的,忘掉也是挡不住的啊  发表于 2014-11-6 12:15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11-5 08:35:10 | 显示全部楼层
要传承下去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4-11-5 08:40:19 | 显示全部楼层
30号的审核查验中心专场(基于风险的检查)可是要3800哦,俺也用蒲公英牌牌蹭了一回高档大气上档次的专家专场课。省了3800

点评

没看到你  发表于 2014-11-6 12:15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11-5 08:40:53 | 显示全部楼层
蒲公英,我将与你一起成长,在制药行业飞的更高更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4-11-5 08:53:38 | 显示全部楼层
伴论坛一起发展和提高吧!

点评

恩,一定会的  发表于 2014-11-5 13:09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11-5 09:01:56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弟弟你很幸运,我很遗憾!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11-5 09:03:24 | 显示全部楼层
蒲公英你和我们共同成长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11-5 09:07:50 | 显示全部楼层
遗憾啊

点评

没有后悔药啊  发表于 2014-11-5 13:07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4-11-5 09:11:44 | 显示全部楼层
拿着蒲公英论坛的参会牌到处蹭课的感觉是不是真的好爽啊,可惜只请假了三天,不然我也去听一听,即使听不懂也增长见识啊!

点评

去的时候抱着试试的心里,真的如愿了,太高兴了  发表于 2014-11-5 13:07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4-11-5 09:27:31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我的辩论赛

点评

一两句话说不清楚啊  发表于 2014-11-5 13:06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11-5 09:43:34 | 显示全部楼层
拿着蒲公英论坛的参会牌到处蹭课,只请了三天假,心里怎一个“悔”字了得。

点评

失误了,没想到吧,省了3800  发表于 2014-11-5 13:05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11-5 10:01:14 | 显示全部楼层
爱学习的你必将收获知识的财宝。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4-11-5 13:01:15 | 显示全部楼层
凯博思 发表于 2014-11-5 10:01
爱学习的你必将收获知识的财宝。

是呀,收获不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4-11-5 13:05:59 | 显示全部楼层
仲夏秋夜云 发表于 2014-11-5 09:27
没有我的辩论赛

辩论赛太精彩,专题是你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4-11-5 13:08:11 | 显示全部楼层
曙光在前头 发表于 2014-11-5 09:03
蒲公英你和我们共同成长

我和蒲公英一起成长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4-11-5 13:08:42 | 显示全部楼层
wts 发表于 2014-11-5 09:01
小弟弟你很幸运,我很遗憾!

哥哥失去了一个好机会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11-5 15:17:39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文,你很用心的一个人,这样有心之人,必大成,加油,兄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14-11-5 18:01:53 | 显示全部楼层
蒲公英,我将与你一起成长,在制药行业飞的更高更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4-11-25 07:55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