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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反思] 记录造假谁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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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7-18 19:10: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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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得在情系长沙培训时,当时培训老师问现场的培训人员,有没哪个企业从没有做过假记录?当场几百号人,只有一个人举手!!!瞬间我的小伙们都惊呆了,原来,原来……不只俺一家啊?
    纵观做了这么多年的药,事实确实如此,写真实的记录不附合法规的要求,但是为了附合法规的要求,就必须要造假,这是为什么呢?相信大家都有相同的经历吧?

记录造假谁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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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7-18 19:20:23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有哎,记得刚参加工作那年一晚上再造假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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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欺欺人,目的都只有一个,大家明白的  发表于 2014-7-25 1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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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4-7-18 19:24:44 | 显示全部楼层
确实有这样的问题,为什么会脱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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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良为娼的年代。谁愿意作假啊,没法啊。给你看你想看的。听说国外企业自检记录是机密,检查员无权看。  发表于 2014-7-22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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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7-18 19:25:59 | 显示全部楼层
哎,,确实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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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7-18 19:26:21 | 显示全部楼层
没办法 有苦说不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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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苦说出来,看监管部门有没解决的办法?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7-19 0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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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7-18 19:55:22 | 显示全部楼层
压力和老板之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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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7-18 20:15:16 | 显示全部楼层
多方面的原因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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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4-7-18 20:15:34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板和当地所在的市局省局统统拉出去枪毙一次,以后不允许本地药监局检查本地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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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别地检查的就是真实的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7-19 0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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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14-7-18 20:30:52 | 显示全部楼层
瞬间我发小伙伴惊呆了……应是一家也没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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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两个人举手了 来自:Android客户端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7-23 06:15
当时有一家举手了,是一个女的。而且两次都举手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7-19 0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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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14-7-18 20:32:15 | 显示全部楼层
尽早通过认证是主要原因。怕不合规,是另一个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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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7-18 20:37:0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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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7-18 20:51:58 | 显示全部楼层
总之不是员工的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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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7-18 20:52:34 | 显示全部楼层
监管不到位是很重要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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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7-18 21:44:1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能说政府不作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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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4-7-18 21:45:54 | 显示全部楼层
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四肢剁,子不学,非所宜,又不学,老何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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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  发表于 2014-7-23 09:06
毁人不倦  发表于 2014-7-22 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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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7-18 22:15:14 | 显示全部楼层
企业的真实能力在那    监管标准在那   机制在那   监管主体的执行能力在那。   人治而非法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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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18 22:24:32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你们都是造假头子

来自: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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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你不是?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7-19 0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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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7-18 22:25:41 | 显示全部楼层
记录的问题完全可以做到不造假啊,sop不符合的地方,不适应的地方改了就行了啊,注册要求范围内就行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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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也是这么说的,改就是了,牵一发动全身啊  发表于 2014-7-19 09:07
有这么简单吗?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7-19 07:55
意思是你们从不造假?是怎么做到的呢?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7-19 0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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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4-7-18 22:41:44 | 显示全部楼层
是政策的问题,同品种批文太多了,如果全国同品种批文不超过三家,就不用造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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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家不就垄断了,符合条件就应该给批文  发表于 2014-7-22 18:08
历史遗留问题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7-19 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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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7-18 23:12:47 | 显示全部楼层
恒瑞是起点 发表于 2014-7-18 22:24
哈哈,你们都是造假头子

来自:Android客户端

这句话似曾相识啊

来自: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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