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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连续检测粒子探头的数量与位置放置问题
1. 2010版中国GMP附件1《无菌药品》中没有明确规定; 第十条 应当按以下要求对洁净区的悬浮粒子进行动态监测: (一)根据洁净度级别和空气净化系统确认的结果及风险评估,确定取样点的位置并进行日常动态监控。 (二)在关键操作的全过程中,包括设备组装操作,应当对A级洁净区进行悬浮粒子监测。生产过程中的污染(如活生物、放射危害)可能损坏尘埃粒子计数器时,应当在设备调试操作和模拟操作期间进行测试。A级洁净区监测的频率及取样量,应能及时发现所有人为干预、偶发事件及任何系统的损坏。灌装或分装时,由于产品本身产生粒子或液滴,允许灌装点≥5.0μm的悬浮粒子出现不符合标准的情况。 (三)在B级洁净区可采用与A级洁净区相似的监测系统。可根据B级洁净区对相邻A级洁净区的影响程度,调整采样频率和采样量。 2 .FDA指南、欧盟GMP附件1、ISO14644-1中也没有明确规定。 

总结: 1. 对检测探头的布点数量与位置没有法规或指南明确规定;需要根据生产产品的类型/特点用风险评估的方法来决定; 2. 通常在接近产品暴露处设置探头取样,如:对于灌装和加塞等关键生产过程,应在同一层流下里离工作位置不超过30厘米的范围内对这些关键环境进行监测。 3. 探头的高度应与人员操作层面一致,探头的位置不得对A级区的气流流型造成干扰。
---------转自李永康老师的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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