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楼主: lidezhong
收起左侧

已经递交辞职报告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14-2-24 13:20:02 | 显示全部楼层
河西智叟 发表于 2014-2-24 10:56
要走就义无返顾,没有可留恋的。。。借辞职要求提高待遇,那就是逼宫,关键看领导眼里的你是个啥位置。。

哦,是这样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14-2-24 13:21:26 | 显示全部楼层
挺好!

前面的路更好的。放心的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2-24 14:50:23 | 显示全部楼层
lidezhong 发表于 2014-2-24 09:27
找个工作简单,找个合适的却难!


确实如此。
我们在找合适的工作,其实很多用人单位也缺合适的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2-24 14:51:24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亲可爱 发表于 2014-2-24 09:33
应当把下家谈妥了再递交也不迟啊.

这样也有风险。
万一老东家不放你怎么办?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2-24 15:04:22 | 显示全部楼层
acmilanhm 发表于 2014-2-24 08:26
交都交了,找工去面试吧。

认识的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2-24 15:04:25 | 显示全部楼层
嗯  改行是个不错的选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2-24 15:04:54 | 显示全部楼层
acmilanhm 发表于 2014-2-24 08:38
1.领导跟你谈条件,什么样的条件能留下。
2.批了,走人。

谈条件都不能留的···

点评

谁说的?你原来东家就发生过被要挟而加工资的事情。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2-24 16:08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2-24 15:05:4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是刚辞职·····

点评

刚换工,就在上班时间上网。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2-24 16:1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2-24 15:14:15 | 显示全部楼层
祝一切顺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2-24 15:58:2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刚到新单位,感觉换环境确实心情会好很多,支持楼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2-24 16:01:32 | 显示全部楼层
水蓝悠游 发表于 2014-2-24 15:58
我刚到新单位,感觉换环境确实心情会好很多,支持楼主

加油吧,骚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2-24 16:01:44 | 显示全部楼层
十万也要回家养猪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2-24 16:03:01 | 显示全部楼层
天上没有月亮 发表于 2014-2-24 16:01
加油吧,骚年

哈哈 谢谢  一起加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4-2-24 16:08:21 | 显示全部楼层
happysimon320 发表于 2014-2-24 15:04
谈条件都不能留的···

谁说的?你原来东家就发生过被要挟而加工资的事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2-24 16:10:45 | 显示全部楼层
acmilanhm 发表于 2014-2-24 16:08
谁说的?你原来东家就发生过被要挟而加工资的事情。

最后应该走了吧···

点评

哪有不走的兵?哪有不挂的人?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2-24 16:13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4-2-24 16:10:45 | 显示全部楼层
happysimon320 发表于 2014-2-24 15:05
我也是刚辞职·····

刚换工,就在上班时间上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4-2-24 16:13:09 | 显示全部楼层
happysimon320 发表于 2014-2-24 16:10
最后应该走了吧···

哪有不走的兵?哪有不挂的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2-24 16:16:44 | 显示全部楼层
下了决心,就走出去闯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2-24 16:36:08 | 显示全部楼层
换个环境也好的呀……换种心情继续前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2-24 16:43:25 | 显示全部楼层
闰土不错 也算上虞的较大企业支持一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4-11-28 14:57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