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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刘远举评毒中药事件:药物典籍不是杀人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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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3-6-10 08:02: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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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意社6月8日讯 近日,有媒体质疑,北京同仁堂旗下的“牛黄千金散”和“小儿至宝丸”朱砂含量分别是17.3%及0.72%,超过国家标准。对此,北京同仁堂发表了一个声明回应。在声明中,北京同仁堂首先强调了传统性,称朱砂为常用传统中药材,始载于中国第一部药物学专著《神农本草经》,距今已有约2000年历史。此后历代本草文献及新中国成立以来各版《中国药典》均予收载。在现行的2010年版《中国药典》中,朱砂具有清心镇惊、安神、明目、解毒的功效。同仁堂还表示,在使用朱砂时,也是按中医配伍理论进行。当然,最后,同仁堂不忘扯上药典,称其生产的含朱砂中成药,均为药典处方等国家药品标准,并严格按照国家药品标准加工、生产和销售,患者遵医嘱服用是安全有效的。
  其实,这种推脱之词已不新鲜。早在2003年,新华社记者一篇《龙胆泻肝丸———清火良药还是“致病”根源》的报道指出,由于存在包含马兜铃酸的关木通,龙胆泻肝丸即使正常服用也会造成肾损害,动摇了国人头脑中固有的“中药没有毒副作用”的传统观念,引发社会和医药界的轩然大波。厂家随即在药物中剔除了关木通,但随后的消费者维权官司都是雷声大雨点小。因为龙胆泻肝丸是传统验方,不是厂家研制的产品,厂家按照药典生产,所以均把责任推给了药典。

  厂家生产药物以药典为标准,而长期以来,中药缺乏对药物成分的毒理学研究是不争的事实。有人说,这只是从中西医两个不同维度来看问题,中医作为中华传统文化的瑰宝,博大精深,不能拿西医理论往中医上套。于是,一个是否有毒、有效的简单问题,变为了中西医之争,甚至变为了意识形态的问题。

  中药典籍中有毒药、有粪便入药并不稀奇,也不必羞愧,人类文明的发展正是这样一步步走过来的。由巫医一步步转变为现代医学,西方也走过了漫长的历史,但是,在今天,谁若以放血疗法杀人,并以传统为借口,显然会违背西方社会的底线。可见继承并非不变,继承还需发扬,只有发展传统,才能维护传统。

  在当下的中医争论中,不管是废,还是继续发展,对中药的验证都是不可缺少的一环。如是真诚地维护中国传统医学,那么,企业应投入大量经费进行研发、检验,政府相关部门应进一步修改药典,与时俱进,去伪存真,消除毒性,验明药效。这些才是真正的维护中医的行为,而不是言必称传统,言必称老祖宗,节约下检验药物的经费,不投入改进,闷声发大财。这些人表面在维护中医,其实不过是利用老祖宗的宝贵财富来谋财害命。
这些企业从中药中赚了钱,自然应该负担起责任。实际上,这并非宏大的社会责任,而是实实在在的产品安全、质量责任,在法律范围之内。药典只是国家标准,本身不能超越法律,不是法外之地。如果在法庭上,法医、医学领域专家的证词、实验的结果足以证明某种药物对消费者的损害,政府部门和厂家存在过失,那么,赔偿、刑责的事后救济与惩罚都能反过来促进研发领域的投入,并最终推动中国传统医学的发展。也就是说,只要尊重个人权利,尊重法律,法治下的市场需求自然会推动技术进步,推动中医传统的发展,这是市场本身逻辑使然。可惜的是,命若蝼蚁的中国人很难推动这样的司法过程。
  所以,这些中药企业,所谓的业内人士,乃至庇护他们的政府相关部门,非但不是在维护传统,反而是以老祖宗为借口,推脱自己对传统的发扬责任。而普通中国老百姓,则还不得不继续为老祖宗对世界的不完善认识付出健康乃至生命的代价,与此同时,那些有着“杀人执照”的企业和颁发“杀人执照”的部门,却在另一边数着血淋淋的钞票。

  从更深层次看,在今天,中医在某些语境下已经成为狭隘的民族主义的投射对象,在集体主义价值体系中,一个个个体的健康和生命,显然没有宏大的民族概念来得重要。“传统吃人”,鲁迅先生的描述很深刻,其实,传统本不吃人,吞噬同胞的只是那些借着传统、躲在传统背后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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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3-6-10 08:31:50 | 显示全部楼层
有道理,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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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3-6-10 09:34:0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姓刘的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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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3-6-10 10:34:56 | 显示全部楼层
中药典籍中有毒药、有粪便入药并不稀奇,也不必羞愧,人类文明的发展正是这样一步步走过来的。由巫医一步步转变为现代医学,西方也走过了漫长的历史,但是,在今天,谁若以放血疗法杀人,并以传统为借口,显然会违背西方社会的底线。可见继承并非不变,继承还需发扬,只有发展传统,才能维护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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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3-6-10 12:16:44 | 显示全部楼层
龙胆泻肝丸是个很好的中药。
不能因为自己的长时间,超剂量服药造成的伤害而怪罪于药物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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