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4693|回复: 45
收起左侧

[物料管理] 讨论:变更包材式样、风格需要备案吗?(回帖前20名有奖)

  [复制链接]
大师
发表于 2013-6-5 10:42: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讨论:变更包材式样、风格需要备案吗?

希望能说明理由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3-6-5 10:51:3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5 金币

备案为好,以防假药。因为消费者用习惯了原来的包装,如果变更了,会以为是假药,备案了便于确认。因为我看过相关的投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6-5 10:52:5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5 金币

不需要,除非变更包材的印字内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3-6-5 10:56: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5 金币

这个式样指什么?图案什么的整个外观都有改变么?要备案的。
28号令第一百一十五条 按规定变更药品包装标签、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修改说明书等的补充申请,报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点评

变更资料中有要求说明是依据什么规定,所以你仍找不到这类变更备案的规定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6-5 11:26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6-5 11:02:3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5 金币

相关内容如果没变更    仅仅变更式样不需备案  但企业应制定变更后使用期限    包括变更记录等  前后式样自留备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6-5 11:22:1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5 金币

以防万一还是备案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楼主| 发表于 2013-6-5 11:26:41 | 显示全部楼层
默子 发表于 2013-6-5 10:56
这个式样指什么?图案什么的整个外观都有改变么?要备案的。
28号令第一百一十五条 按规定变更药品包装标 ...

变更资料中有要求说明是依据什么规定,所以你仍找不到这类变更备案的规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6-5 11:28:3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5 金币

最好备案,现在销售商都开始要备案稿,如果不一致都不收货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6-5 11:29:3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5 金币

需要。{:soso_e144:}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6-5 11:31:3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5 金币

需要进行备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3-6-5 11:33:3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5 金币

不需要,改变颜色不需要,以前问过浙江省局,  各地可能不一样,最好咨询确认一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6-5 11:34:1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5 金币

这个要看省局的意思,不同地方要求不一样。按28号令理解,内容没发生变化是不需要备案的,但还要考虑市场需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6-5 11:40:4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5 金币

这个真的看省局的意思,不同的地方执行可能会不一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6-5 12:05:1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5 金币

如果是发生了文字性的变更需要备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13-6-5 12:24:2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5 金币

需要备案,根据28号令规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3-6-5 12:29:3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5 金币

备案,药监局有要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6-5 12:37:3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5 金币

最好备案,现在销售商都开始要备案稿,最好不要冒风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6-5 13:03:4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5 金币

不需要,不改变批准的文字,可以不备案。
但是各省不同,我们省不需要备案,但是应重新提交电子文档挂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3-6-5 13:21:54 | 显示全部楼层
问问当地药监局不就得啦?
记得外包材现在不要求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6-5 13:23:3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5 金币

根据我们省局的要求,是需要备案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4-28 06:49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