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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大呆子 于 2013-5-20 00:29 编辑
关于《某上市公司QA丑恶嘴脸》的说明
各位网友好:
从论坛开张到现在,我一直都在参与论坛的管理,对论坛的每一个较为活跃的ID,我自认为非常熟悉,包括新源GMP、谢大侠来了、andyouandme……等等,他们各自的目的与诉求也大致清楚,所以对于他们的意见与建议,我会认真听取,有机的吸收。如果说论坛是一个社会,那么这个《某上市公司QA丑恶嘴脸》就是一个舞台,各类人物粉墨登场,水到渠成,我很欣慰。
我发这个帖的目的究竟是什么?有的说我别有用心,有的说我想炒作……既然发了,也不惮于各类的猜疑。但我还是要做以下几点说明:
1、我所痛恨的是公然在论坛上发帖辱骂的行为,以下是摘抄“驱毒法师”的主题帖中的内容: “我现在点评你是个婊子养的猪猡,是日本鬼子与高丽棒子杂交的杂种二代,你是狗日的,所以没有品格,没有人性。不给我的账号解禁(驱毒高手),我天天注册新号骂你。你个婊子养的。” “进来,你个杂种二代” …… 无论药王发的帖内容是否侵权、无论药王卖帖行为是否合理……但没有任何理由如此被公然辱骂,这是违反论坛的基本原则。
试问,如果这样辱骂你,我们论坛置之不理,你们会是什么样的感受?
在讨论中,难免出言不逊的,尤其是激烈争论的时候,包括我自己也会这样,但出言不逊也必须有一个合理的度,在民国时期,鲁迅生产的“丧家的资家的乏走狗”都能登入大雅之堂,并成为新中国中学生语文教科书。那么,在开明的今天,小小的摩擦有什么不能容忍的呢?“出来混,总是要还的”,你刺出矛时,必然有一个盾牌在等着你。
当然,也不排除有些违规的行为没有得到及时处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放任此行为,由于论坛管理员都是利用业余时间,疏漏在所难免,希望广大网友发现违规行为及时举报。
3、人生何处不世中,有人的地方,就有矛盾,就有争吵,学术更是提倡“百家争鸣”,我发这个帖的另一个目的,也是警示大家,在争鸣的时候,在有不同意见的时候,要保持一个适当的“度”。
4、至于说山东某公司,如果认为药王或论坛侵权,应该通过官方渠道沟通或者法律途径解决。作为一家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应该有一个事件的基本处理流程,靠几个人来胡搅蛮缠,只能会影响贵公司的形象。 最后,请各位在讨论过程中理性发言,正确判断,并请不要再为此事发新帖(如果再单独发帖,我们将合并或删除)。
谢谢各位的理解与支持!!
大呆子
2013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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