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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某上市公司QA丑恶嘴脸》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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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13-5-19 15:28: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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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大呆子 于 2013-5-20 00:29 编辑

关于《某上市公司QA丑恶嘴脸》的说明

各位网友好:
      昨天上午发的一个《【立此存照】某上市公司QA丑恶嘴脸》(https://www.ouryao.com/forum.php? ... d=129825&fromuid=36)在论坛引起了广大网友积极的讨论,这很好。讨论中,有各种各样的意见,我都认真看了,并对于觉得有必要回复的我也给予了的回复。


      从论坛开张到现在,我一直都在参与论坛的管理,对论坛的每一个较为活跃的ID,我自认为非常熟悉,包括新源GMP、谢大侠来了、andyouandme……等等,他们各自的目的与诉求也大致清楚,所以对于他们的意见与建议,我会认真听取,有机的吸收。如果说论坛是一个社会,那么这个《某上市公司QA丑恶嘴脸》就是一个舞台,各类人物粉墨登场,水到渠成,我很欣慰。


      我发这个帖的目的究竟是什么?有的说我别有用心,有的说我想炒作……既然发了,也不惮于各类的猜疑。但我还是要做以下几点说明:


      1、我所痛恨的是公然在论坛上发帖辱骂的行为,以下是摘抄“驱毒法师”的主题帖中的内容
“我现在点评你是个婊子养的猪猡,是日本鬼子与高丽棒子杂交的杂种二代,你是狗日的,所以没有品格,没有人性。不给我的账号解禁(驱毒高手),我天天注册新号骂你。你个婊子养的。”
“进来,你个杂种二代”
……
      无论药王发的帖内容是否侵权、无论药王卖帖行为是否合理……但没有任何理由如此被公然辱骂,这是违反论坛的基本原则。


      试问,如果这样辱骂你,我们论坛置之不理,你们会是什么样的感受?


      2、新源GMP在他的帖中声讨“谁开启论坛的谩骂之风”, 我早在2011年12月31日我写了一个新年献辞《相信未来》(https://www.ouryao.com/thread-10504-1-2.html),此帖中有这样一段:“论坛就是一个小小的社会,阳春白雪,下里巴人。拥有形形色色的人物,这个小社会才能更为丰满、更为真实。所以,我也不排斥“康师傅”、“新源GMP”、“无为”、“武松”之间的小小摩擦,只是希望你们能拥有鲁迅大师的胸怀与才能那将更好。”


      在讨论中,难免出言不逊的,尤其是激烈争论的时候,包括我自己也会这样,但出言不逊也必须有一个合理的度,在民国时期,鲁迅生产的“丧家的资家的乏走狗”都能登入大雅之堂,并成为新中国中学生语文教科书。那么,在开明的今天,小小的摩擦有什么不能容忍的呢?“出来混,总是要还的”,你刺出矛时,必然有一个盾牌在等着你。


      当然,也不排除有些违规的行为没有得到及时处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放任此行为,由于论坛管理员都是利用业余时间,疏漏在所难免,希望广大网友发现违规行为及时举报。


      3、人生何处不世中,有人的地方,就有矛盾,就有争吵,学术更是提倡“百家争鸣”,我发这个帖的另一个目的,也是警示大家,在争鸣的时候,在有不同意见的时候,要保持一个适当的“度”。


      4、至于说山东某公司,如果认为药王或论坛侵权,应该通过官方渠道沟通或者法律途径解决。作为一家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应该有一个事件的基本处理流程,靠几个人来胡搅蛮缠,只能会影响贵公司的形象。
        
     最后,请各位在讨论过程中理性发言,正确判断,并请不要再为此事发新帖(如果再单独发帖,我们将合并或删除)。

       谢谢各位的理解与支持!!



                                                                                                                                                                                  大呆子
                                                                                                                                         2013年5月19日
  



点评

呵呵!什么时候扯上我了?呆总你看到我什么时候有时间去骂人了?俺在网上从来都懒得骂人,只将道理,并且尽量有理有据滴!至于思想理念之争,是必然的,学术之争也讲究百家争鸣、百花齐放!至于论坛管理与俺无关!  发表于 2013-5-20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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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3-5-19 15:34:11 | 显示全部楼层
出来混迟早都要还的!今天你抄了人家的,明天人家就抄你的。有什么大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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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3-5-19 15:39:46 | 显示全部楼层
追查文件是怎么流失出来的才是重点,抓住一个转发的人大作文章没有必要。
再说也不是什么机密的东西,既然拿出来了,换个角度,听听别人的意见,也是对自己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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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19 15:41:2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asutr 于 2013-5-19 15:43 编辑

还是息事宁人吧,再折腾,论坛就要玩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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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19 15:42:19 | 显示全部楼层
唉!通意论坛就像一个小社会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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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的战友啊  发表于 2013-5-19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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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19 15:45:56 | 显示全部楼层
湖南卫士 发表于 2013-5-19 15:34
出来混迟早都要还的!今天你抄了人家的,明天人家就抄你的。有什么大不了的

非常同意你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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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3-5-19 15:51:36 | 显示全部楼层
呆总,把那帖子别置顶了吧,置顶个论坛总版规多好啊。留着它,并无多大警示之意,反会让更多的ID纠于其中。{:soso_e183:}
对于公然发帖辱骂的ID,是要严惩,是不是可以换个方式,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更有利于论坛的发展。
那帖子的有些措辞确实不利置顶{:soso_e100:}

点评

嗯,这个建议可以考虑,谢谢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5-19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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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楼主| 发表于 2013-5-19 15:55:08 | 显示全部楼层
徐子奥 发表于 2013-5-19 15:51
呆总,把那帖子别置顶了吧,置顶个论坛总版规多好啊。留着它,并无多大警示之意,反会让更多的ID纠于其中。 ...

嗯,这个建议可以考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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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3-5-19 16:02:01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呆子 发表于 2013-5-19 15:55
嗯,这个建议可以考虑,谢谢

{:3_64:},谢谢呆总,我真不是来捣乱的。之前逛sfdatc,后来被黑,来此。衷心希望论坛越发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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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3-5-19 16:05:1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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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3-5-19 16:15:4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一骂就了事啦。他本人也有不对的地方,文件上传之前你自己怎么也不处理一下呢,再说了,你的那个文件也不见得好到哪里去,百度里边早就有类似的文件,没什么大不了的,当然啦,毒药药王也要注意吸取教训,不再范如此低级的错误,有些文件的质量也要好好把关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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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3-5-19 16:20:0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新源GMP 于 2013-5-19 16:28 编辑

大呆子,既然你点了我的名,我就回复一下吧!!

  试问,如果这样辱骂你,我们论坛置之不理,你们会是什么样的感受?

这句话可是你自己说的,当初许三多、康师傅和武松专门开个帖子骂我的时候,大呆子版主你站在哪一边呢??如果大呆子记性不好的话,可以搜一下“武松”,他的头像还用了那个“250”的头像,当时所有的人都知道他在公开骂我。可以大呆子当时你在干什么呢?怎么没有看见你也发给类似“山东某上市公司QA丑恶嘴脸”之类的帖子揭露一下他们呢?

本来不想在回复你们这些帖子,我发的那个反思的帖子也是出于不愿意看到大家这样骂来骂去,尤其是不愿意看到版主们也参与其中。该删的帖子就应该坚决删除,不能因为某种目的,或者出于个人好恶而听之任之。

从大呆子你昨天发这个帖子到现在,你们版主可以看看,还有好多帖子是在骂人?当然这些帖子我没有骂人也没有人骂我,本与我无关。不过还是希望斑竹们不要对这些骂人的帖子听之任之。要不,今天可能被骂的是毒手药王,明天可能又是另外一个人。如果听之任之的话,每个人都有可能被骂或者成为骂人者。当然,作为版主或者和斑竹们关系好的人可能相对概率会低点,因为你们有权利删帖嘛。

但是无论如何,言论自由并不等于可以随便就能骂别人,百花齐放不等于可以对别人乱喷。言论自由也需要建立在互相相互尊重的基础上,百花齐放好歹放的是花,不等于是随便喷粪!!!

@愚公想改行 @南山月照人 @毒手药王 @石头689

我只发最后一个帖子了,以后只点评了..........免得被人喷粪

点评

对你我也只会做最后的一个回复: 关于对新源GMP禁言的公告(已解禁 ) https://www.ouryao.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1126&fromuid=36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5-19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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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3-5-19 16:31:37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大家在上传文件时,先进行自查,看看是否会给自己带来麻烦。每位蒲友都要首先先学会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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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楼主| 发表于 2013-5-19 16:31:41 | 显示全部楼层
新源GMP 发表于 2013-5-19 16:20
大呆子,既然你点了我的名,我就回复一下吧!!

  试问,如果这样辱骂你,我们论坛置之不理,你们会是什 ...

对你我也只会做最后的一个回复:

关于对新源GMP禁言的公告(已解禁 )
https://www.ouryao.com/forum.php? ... 1126&fromuid=36

点评

对于你的禁言,我根本没有在意,要不我也不会再来,我在意的是你们在很多事情上处理的不公平。或许我们这些普通蒲友本也不受你们的欢迎,因为不是专家或者你们认识的熟人嘛!!所以俺不干这个窝心的QA了,哈哈  发表于 2013-5-19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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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19 16:38:1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事该有个了断了,休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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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3-5-19 16:51:24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呆总,支持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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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3-5-19 17:10:4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过我觉得有些帖子卖的价格有点高,如果不是原创的卖的就更离谱了,当然价格高的我是不会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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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19 17:16:30 | 显示全部楼层
天下之大,无奇不有,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不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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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3-5-19 17:18:1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愚公想改行 于 2013-5-19 17:19 编辑

该掩旗息鼓了!有意思吗?能解决问题吗?以怨报怨永远不会有个了结!@南山月照人 @新源GMP @蒲公英 @jjb2005 @巴西木 @南山月照人 @湖南卫视  

点评

豚鼠呢,我个人觉得吧,呆总发这个帖子就是多余,这个帖子和昨天的一起都删除了吧,没这个帖子论坛那么多帖子沉得又快,为何非要发出来并置顶呢。论坛需要干净和文明,呼吁豚鼠,还是出差了?  发表于 2013-5-19 20:27
是啊,那些骂人的帖子都应该删掉,出现就删,大家觉得无趣自然就不骂了,骂人的人自然希望骂人的话被别人看到的,如果都删了,别人看不到了,自然就偃旗息鼓了  发表于 2013-5-19 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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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3-5-19 17:32:39 | 显示全部楼层
鲁迅<题三义塔> (1933年)

--三义塔者,中国上海闸北三义里遗鸠埋骨之塔也,在日本,农人共建之。

奔霆飞焰歼人子,败井残垣剩饿鸠。
偶值大心离火宅,终遗高塔念瀛洲。
精禽梦觉仍衔石,斗士诚坚共抗流。
度尽劫波兄弟在,相逢一笑泯恩仇。

点评

鲁迅是被捧上的神,如今看来,鲁迅许多思想都是误国误民滴!  发表于 2013-5-20 09:35
如果鲁迅知道1937年的南京大屠杀,还科研这样写? 鲁迅死于1936年。不过,这个时候,日寇侵占东北已经五年了,鲁迅此诗,也有不妥之处。  发表于 2013-5-19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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