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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槽及其他] 产品的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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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7 11:04: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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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咨询大家一个问题,呵呵。。。就是比如我按照了药典进行检验某个产品,而且质量标准都符合药典所规定的。我这个产品好长时间才卖掉,大概花了半年但是在规定的有效期内。但是在这个期间药典重新升级了,重新对该产品进行了质量标准的规定,这时候我这个产品要不要从我公司的仓库召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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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3-3-7 11:06:0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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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3-7 11:09:58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从我的公司仓库卖掉是不是啊 有没有相关文件的介绍,或者是学习资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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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3-3-7 11:28:2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用召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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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3-3-7 11:31:5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用,在药典升级前的产品可以进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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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3-3-7 11:34:00 | 显示全部楼层
除非你想提前生效,在新的国家标准的生效日期之前生产的可以使用原国家标准,一般制剂企业在都是从生效日期之后才开始使用新国标的;而原料药由于涉及到制剂标准的问题,很多企业国标是提前生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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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3-3-7 11:49:2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用召回,每个产品的新标准实施都有实施规定的,一般规定为“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执行,原标准同时废止。实施日期之前生产的药品仍按照原标准检验。”所以执行旧标准的产品不论是生产厂家和抽检单位都会按老标准进行检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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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3-3-7 12:34:34 | 显示全部楼层
7楼说的很全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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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7 12:40:54 | 显示全部楼层
linxiao118 发表于 2013-3-7 11:06
不用召回~~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执行,原标准同时废止。实施日期之前生产的药品仍按照原标准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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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7 12:42:03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中药制剂来说很多质量标准提升了,只是质量检验指标的提高,工艺处方与制造方法没有变,应该无论按老标准还是按新标准检验,都因该合格的,除非----,化学药制剂如果检验指标变了的话,就因该重新设计工艺,比如说新增释放度检查的话,就要从辅料的比例或其他方法做打算了,一般按老标准生产的,市场抽检是按老标准检验,但中药制剂评价性抽检的话,是要增加检查项目,如果你严格按处方工艺生产的话,就不用召回,化学药制剂一般不会增加检验项目,故就不用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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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3-3-7 12:45:5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用召回,7楼和10楼说得很详细了。{:soso_e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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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7 13:07:20 | 显示全部楼层
koiop 发表于 2013-3-7 11:31
不用,在药典升级前的产品可以进行销售。。。。

但很难卖掉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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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7 13:46:5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东东,国家在执行一个新的标准之前都会留有一定的期限,然后会有一个统一执行的日期!在这之前生产出来的产品(产品批号、生产日期)当然都是可以进行上市销售至产品有效期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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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7 13:56:3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用召回,所有的原料辅料以及该成品仍按原标准进行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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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3-3-7 16:15:3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用召回。在标准升级实施之日起执行,原标准同时废止。实施日期之前生产的药品仍按照原标准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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