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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外部检查] 组织架构问题,可以绕过企业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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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3-1-7 12:56: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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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遇到一个企业,他申报的GMP材料中的组织结构有董事长、总经理和质量受权人等,董事长是法人代表,总经理是企业负责人,其隶属关系是董事长——总经理——各部门,董事长——质量受权人,总经理——质量受权人,这种双重领导也正常。
但是图中有一组虚线,其关系是:董事长——质量受权人——各部门
问:这种虚线什么关系?答:人家是画红线的,我画虚线,应该是质量管理关系吧。
问:质量管理关系?那么企业负责人(总经理)没有质量责任?答:企业负责人是挂名的。
以上问题,大家怎么看!欢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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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3-1-7 13:09:38 | 显示全部楼层
企业负责人是企业关键人员,应该全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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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3-1-7 13:12:40 | 显示全部楼层
在药企里面  企业负责人事关键人物,应该全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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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3-1-7 13:16:07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他的董事长应该是企业负责人,如果他说企业负责人,那么直接可以将这个组织机构否定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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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3-1-7 13:52:09 | 显示全部楼层
难道这也能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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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13-1-7 14:08:29 | 显示全部楼层
总经理只是一个组织内的职位名称而已,是属于行政领导,有多大权限要根据组织结构而定
GMP里面的企业负责人其实就是应该生产管理负责人和质量管理管理负责人,GMP里面的负责人跟一般行政公司CEO之类的有所区别
既然董事长直接管理质量受权人,也不是不可以,总经理管财务和营销,其他都归董事长直接管理,董事长如果是法人代表就直接负责,如果不是法人代表,要有法人代表的授权书
所以,我认为有问题,但前提要看他企业总经理雇佣合约条款及工作范围。也有的企业不只一个总经理。您描述的例子总经理直接管理各部门,这本身就是一个矛盾
这个结构是有问题的,是矛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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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3-1-7 14:30:25 | 显示全部楼层
企业负责人必须是全职人员。
组织架构图中,实线一般为直接领导(行政角度),虚线一般为技术指导(业务角度)。
质量受权人由法人代表指定,属法人代表直接领导。当然质量受权人也可由质量管理负责人兼任,但在组织架构中,其履行的职责分为两个大的部分(质量管理和放行),归属不同人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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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3-1-7 15:04:43 | 显示全部楼层
总经理是挂名?那要总经理啥用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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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3-1-7 16:18:23 | 显示全部楼层
纠结吗,质量受权人能接受,能承担。是不是就可以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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