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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留样] 第225条中成品留样的样品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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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2-12-24 17:57: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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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P第225条  (三)成品的留样中“4.如果不影响留样的包装完整性”,此成品留样的包装完整性前面已进行相关讨论,我的疑问是:如果留样观察时不破坏包装,观察后的样品继续放留样架待下次观察还是处理掉了?大家如何操作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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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2-12-24 18:04:55 | 显示全部楼层
留样观察,是要检测的,按你申报注册标准进行全检。一般长期留样都是留足够的样品,一般6倍检验量。到检验时间了就取样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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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2-12-24 18:12:30 | 显示全部楼层
心灵黑客 发表于 2012-12-24 18:04
留样观察,是要检测的,按你申报注册标准进行全检。一般长期留样都是留足够的样品,一般6倍检验量。到检验时 ...

把长期稳定性和留样混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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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2-12-24 18:22:57 | 显示全部楼层
按规定保存的、用于药品质量追溯或调查的物料、产品样品为留样.
如果没有发现质量问题需要调查或追溯,是不能动用留样的。动用了当然要检测,哪怕仅仅是外观。如果破坏了原包装的完整性就必须处理。观察外观也可能不破坏原包装的完整性,比如瓶装液体。那么观察后当然可以放回留样架继续使用,但是要记录使用过,做了哪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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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2-12-24 19:45:43 | 显示全部楼层
继续放留样架待下次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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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2-12-24 19:51:50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不破坏包装可以观察那可以少留一些样了,以免浪费。{:soso_e113:}

点评

日常观察是留样的目的之一,但是还有重要的目的是一旦市场上抽检或是出现不良反应需要提供产品或复检,那么留样就能派上用场了。别在乎留样那点毛毛雨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1-9 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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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2-12-24 20:52:2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破坏包装,为什么不可以继续留样了,为什么要处理掉了。如果给不出需要处理的理由。那就继续留样吧。
我觉得继续留样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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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2-12-24 21:10:59 | 显示全部楼层
留着继续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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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2-12-24 22:03:0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破坏包装的可以继续留着留样,破坏的就要及时处理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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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2-12-24 22:51:39 | 显示全部楼层
留样的目的是如果市场上有什么问题,企业可以从留样中发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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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2-12-25 08:20:2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咕咕 于 2012-12-25 08:26 编辑
心灵黑客 发表于 2012-12-24 18:04
留样观察,是要检测的,按你申报注册标准进行全检。一般长期留样都是留足够的样品,一般6倍检验量。到检验时 ...


这位仁兄,这里的留样与以往所说的“留样”有区别哦。仁兄所说的有些像以往的重点留样,是不?
不过一样谢谢你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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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2-12-25 08:21:11 | 显示全部楼层
lxzxd007 发表于 2012-12-24 22:51
留样的目的是如果市场上有什么问题,企业可以从留样中发现问题。

仅仅是这个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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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2-12-25 08:22:45 | 显示全部楼层
静夜思雨 发表于 2012-12-24 19:51
如果不破坏包装可以观察那可以少留一些样了,以免浪费。

样至少留够2次全检量,这个不能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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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2-12-25 08:28:26 | 显示全部楼层
留样下次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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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2-12-25 08:30:34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各位的指点,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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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2-12-25 08:30:48 | 显示全部楼层
心灵黑客 发表于 2012-12-24 18:04
留样观察,是要检测的,按你申报注册标准进行全检。一般长期留样都是留足够的样品,一般6倍检验量。到检验时 ...

留样跟长期稳定性样品在新版GMP已经是两个概念,不要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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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2-12-25 08:53:35 | 显示全部楼层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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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2-12-25 08:53:59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各位说的很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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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2-12-26 08:18:12 | 显示全部楼层
YFCHLH 发表于 2012-12-25 08:53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这个问题不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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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2-12-26 08:21:10 | 显示全部楼层
稳定性考察,留样观察两个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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