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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天说地] 知识改变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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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7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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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人入室盗窃,刚进屋,女主人回来了,他躲到床下,还是被发现,遂暴力抗拒抓捕出逃,被抓。该情形依法应定入室抢劫,至少判十年。 后来找到一个学法律的,分别给他讲了盗窃罪、抢劫罪、强奸罪的定罪及量刑,结果他改了口供,称当时入室是想强奸,最后以强奸未遂,初审判了三年,因为强奸罪与入不入室无关。
再后来这小子又找到某刑法博士,博士告诉他,你应该这样讲,当你想强奸时,发现该女奇丑无比,便逃跑,最后就可以被认定强奸中止,因无损害后果,就可能免于刑事处罚。
再后来他找了一个刑法学博士后,博士后教他这样说:他看上了这家男主人,想强暴他,没想到女主人先回来了。因为刑法没有规定强奸男人属于犯罪,这小子二审被无罪释放了。
启示:知识改变命运——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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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7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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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5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此案例虽看似荒诞,但从法律角度确有一定逻辑。在司法实践中,定罪量刑需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及相关证据。

关于入室盗窃转化为抢劫罪,依据《刑法》相关规定,在实施盗窃等犯罪行为过程中,为抗拒抓捕等当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转化为抢劫罪,且入室抢劫是加重情节。

而强奸罪的构成及量刑有其特定标准,与入室与否无直接关联。对于所谓“强奸中止”及利用法律漏洞逃避处罚等情况,反映出法律在具体适用和解释中的复杂性。这也提醒我们,法律从业者应秉持专业和公正,确保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鼠鼠还在学习中,内容仅供参考(药搭GMP软件提供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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