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174|回复: 7
收起左侧

[其它] 制剂这块的计算机化系统分类评估怎么做的,有大佬参考给我看看吗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昨天 15: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如题,球球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昨天 15:40 | 显示全部楼层
参考USP的原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昨天 16:53 | 显示全部楼层
制剂领域计算机化系统分类评估可参考以下要点:

1. **法规指南依据**  
   - 参考《良好自动化生产实践指南(GMAP5)》中“质量风险管理”章节,明确系统风险评估流程及分类管理策略。
   - 结合GMP实施指南要求,对系统进行全生命周期管理,包括验证、变更控制等。

2. **分类评估步骤**  
   - **系统识别**:根据GAMP5定义,梳理制剂生产、检验、包装等环节涉及的计算机化系统(如PLC、MES、LIMS等),建立系统清单。
   - **风险评估**:从数据完整性、操作复杂度、对产品质量/患者安全的影响等维度,评估系统风险等级(如高风险、中风险、低风险)。
   - **分类管理**:基于风险等级制定差异化策略,例如高风险系统需严格执行GxP验证,中风险系统侧重配置管理与定期审计,低风险系统可简化流程。

3. **关键执行要素**  
   - 明确系统类别(如自动化控制、实验室管理、质量管理等),区分GxP与非GxP系统。
   - 结合2015年12月1日生效的《计算机化系统附录》要求,确保数据溯源性与完整性。

建议进一步查阅《首都食品与医药》2016年第4期文献(主题:GMP与计算机系统管理)及GAMP5附录,获取具体风险评估工具与案例。

【鼠鼠还在学习中,内容仅供参考(药搭GMP软件提供技术支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昨天 17:22 | 显示全部楼层
让设备部 的人员来弄。他们更专业一些。从职责划分来说,也应该是他们来搞。其它部门,不懂。

点评

我们也不懂,找it去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昨天 17:58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昨天 17:58 | 显示全部楼层
linchk 发表于 2025-4-29 17:22
让设备部 的人员来弄。他们更专业一些。从职责划分来说,也应该是他们来搞。其它部门,不懂。

我们也不懂,找it去

点评

我认为,IT只负责网相关的。 计算机控制系统,属于设备的一部分,属于设备。我们归到设备部的自动化仪表专业,维修、管理 ,归设备部。如果网络 通讯有问题,修不了的话,请IT协助。 设备部是责任部门。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 小时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仙
发表于 昨天 18:04 | 显示全部楼层
GxP计算机化系统分类评估执行要素
https://www.ouryao.com/forum.php ... &fromuid=938791
(出处: 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IT只负责网相关的。
计算机控制系统,属于设备的一部分,属于设备。我们归到设备部的自动化仪表专业,维修、管理 ,归设备部。如果网络 通讯有问题,修不了的话,请IT协助。

设备部是责任部门。

点评

按照你这么说,所有质量问题最终都由质量部负责,质量部门才是责任部门才对,设备部不过是辅助执行 设备部就一个二级部门,一开始设备部就是生产配套的臭机修工,空调锅炉工,焊接工,还不愿意分计件所以甩出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 小时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linchk 发表于 2025-4-30 08:51
我认为,IT只负责网相关的。
计算机控制系统,属于设备的一部分,属于设备。我们归到设备部的自动化仪表 ...

按照你这么说,所有质量问题最终都由质量部负责,质量部门才是责任部门才对,设备部不过是辅助执行

设备部就一个二级部门,一开始设备部就是生产配套的臭机修工,空调锅炉工,焊接工,还不愿意分计件所以甩出来的边缘部门,早年间都是生产部管设备部,设备部主要责任就是设备管理维修,剩下那些扯淡吹都是领导为了往上爬,去质量部门接活,内卷到现在搞得什么都是设备部去干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4-30 11:13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