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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验证] 原料药D级洁净区臭氧消毒周期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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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3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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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公司定的臭氧消毒周期验证是30天,那么我们在做臭氧消毒周期验证时时只要过了30天取一次样,还是需要在这30天中多次取样?检测的项目是不是只要包括浮游菌、沉降菌及表面微生物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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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3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30天需要多次取样,大家取样的频率一般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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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师
发表于 3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臭氧消毒后30天内不做任何清洁消毒咩?
这个臭氧周期我觉得直接拍脑袋定一个周期就行,臭氧验证就做个臭氧浓度监测就差不多了。然后消毒效果得按照日常清洁消毒来做验证清洁消毒有效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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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3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走个风险评估
然后再拍脑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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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3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消毒周期定30天,那么验证时,应当不是30天就进行,验证应当把这个周期包含在里边,这样确保定的周期内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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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3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做臭氧浓度检测,然后做浮游菌,沉降菌,表面菌检测,定30日天,做35天的挑战。每周做一次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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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3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原料药D级洁净区臭氧消毒周期验证中,取样策略需确保能全面评估消毒效果的持续性。根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及相关指南,建议不仅在30天周期末取样,还应在周期内多个时间点(如7天、15天、22天等)进行取样,以监测微生物水平的动态变化,确保消毒效果在整个周期内均有效。

检测项目方面,除浮游菌、沉降菌及表面微生物外,还应考虑**臭氧浓度**的监测,以确保其达到有效消毒水平且不对人员和物料造成危害。此外,可根据具体情况增加**环境表面擦拭**或**空气粒子计数**等项目,以更全面地评估洁净区的微生物控制情况。

参考法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附录1及《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 50457-2019。

【鼠鼠还在学习中,内容仅供参考(药搭GMP软件提供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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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3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  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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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仙
发表于 3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信心可以只做最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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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前天 08:45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是首次建议按 老鼠的建议,制定一定周期取样,并囊括30天在内,看趋势变化。如果以往做过多次,经验评估下,可以直接做30天,但也要有超过30后还合格的证据,只是公司严格内控规定在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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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前天 09:07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学习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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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前天 09:24 | 显示全部楼层
需要中间取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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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觉可以理解为:定期取样是为了防止达不到30天时同样有数据支持(比如30天不行,但是22天显示数据可以,标准就可以定20),不过如果要定三十天要延长时间做挑战,不能只做三十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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