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223|回复: 8
收起左侧

求助!有源设备类出厂报告的问题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4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我们企业是做医用冰箱的,以前出厂检验是抽检的方式,所以只能出抽检的那几台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上带有产品编码),现在要改成下线检验+抽检的型式,但是下线检测只检测部分项目、检测时间也缩短,想问问怎么样才能做到每台都有检验报告?(企业考虑成本问题,没法每台都做出厂检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师
发表于 4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医用冰箱这类有源设备,确保每台产品都有检验报告是符合法规要求的重要环节。根据《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企业应确保所有上市产品均经过严格的质量控制和检验,以保证产品的安全有效。

针对您的情况,建议采取以下策略:

1. **下线检验**:对所有产品进行必要的下线检验,这可以包括外观、尺寸、基本功能测试等快速且成本较低的项目。这部分检验应覆盖所有产品,确保每台都有初步的检验记录。

2. **抽检制度**:在下线检验的基础上,实施抽检制度,对随机选取的产品进行全面的性能和安全性检验。抽检比例应根据历史数据、风险评估和法规要求确定,以确保足够的统计代表性。

3. **整合报告**:将下线检验和抽检结果整合,为每台产品生成一份综合检验报告。报告中应明确区分哪些是必检项目,哪些是通过抽检验证的项目,并注明抽检的频率和方法。

4. **追溯体系**:建立完善的产品追溯体系,确保每台产品的检验报告都能与其唯一的产品编码关联起来,便于后续查询和监管。

5. **成本控制**:在设计检验流程时,考虑采用自动化检测设备和优化检验方法来降低人工成本,同时确保检验的准确性和效率。

6. **法规遵从**:确保整个检验流程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等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定期审查和更新检验标准和方法,以适应法规变化。

通过上述措施,您的企业可以在控制成本的同时,确保每台医用冰箱都拥有完整的检验报告,满足法规要求,保障产品质量。

【鼠鼠还在学习中,内容仅供参考(药搭GMP软件提供技术支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4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按批次出报告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4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简单检验写在报告上,EMC的那些,就在你的规程里面体现,两年送一次检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4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按照你现场能检验的项目出具相应的检验报告。

楼上也说了,你是批量生产的,你可以出具批量检验报告,每台销售提供批检验报告即可,如果是每台检验,就出具每台的报告。

这2个报告的区别是每台的检验报告上是有设备SN码的,如果是批检验报告,不需要带SN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3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借着楼主的帖子,咨询个问题。有源医疗器械,很多企业自己应该都无法进行全性能检验,那对于那些自己不能检的项目,一般是怎么规定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3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抬眸望舒 发表于 2025-4-11 09:00
借着楼主的帖子,咨询个问题。有源医疗器械,很多企业自己应该都无法进行全性能检验,那对于那些自己不能检 ...

同样的疑问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3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不都一般定义为型式检验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3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抬眸望舒 发表于 2025-4-11 09:00
借着楼主的帖子,咨询个问题。有源医疗器械,很多企业自己应该都无法进行全性能检验,那对于那些自己不能检 ...

型式检验啊,每年或者定个周期进行第三方送检,常规的出厂检验就做有能力检测的项目,安规三项➕一些性能测试,这个在你自己的文件规程定义清楚就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4-14 00:09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