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药品的印刷包装材料在彩色与黑白印刷方面成本相差较大,国家规定“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加 蓝色标识,药品分类 (甲类、乙类OTC等)加颜色标识,这些标识可否减少一些彩色印刷呢? 首先,翻看GMP定义:印刷包装材料指的具有特定式样和印刷内容的包装材料,如印字铝箔、标签、说明书、纸盒等。锁定印字铝箔、说明书、标签、彩盒、印字纸箱。
《总局关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2017年第100号)》十六、“通过一致性评价”标识是用于通过或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的药品标签、说明书的标识。通过及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自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核发批准证明文件之日起,可在药品标签、说明书中使用“通过一致性评价”标识。标识的图样、颜色、字体必须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一致,不得擅自更改。
同样印刷包装材料须符合《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局令第24号)》规定。
通过上述两个法规来看,似乎有契机可以不用印制“通过一致性评价”标识,这样的话 铝箔、说明书、纸箱均有机会无须彩色印刷。
大家对此有何看法,欢迎留言沟通实践的做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