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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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制造] 批量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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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2-11 10:13:3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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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原料药(已批准上市)批量放大(如:1kg/批放大为2kg/批)是否需要报补充申请,原生产工艺路线、工艺参数,投料比等均未发生变更,但会涉及设备大小变更(设备材质、设备原理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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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师
发表于 2025-2-11 10:16:1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期分享药学,工艺变更和监管程序
https://www.ouryao.com/forum.php ... &fromuid=324336
(出处: 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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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师
发表于 2025-2-11 10:16:45 | 显示全部楼层
在药品生产中,原料药的批量放大,即使原生产工艺路线、工艺参数及投料比等均未发生变更,但涉及到设备大小的变更时,通常需要根据相关法规要求进行申报。

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7号)以及《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的相关要求,任何影响药品质量的变更都应当进行相应的评估和申报。虽然设备材质和原理不变,但设备大小变更可能影响药品生产的均匀性、稳定性和可控性,因此建议提交补充申请,详细描述变更内容、理由及可能对产品质量的影响,并附上相应的验证资料。

建议咨询当地药品监管部门或专业律师,获取具体的指导和帮助,确保变更符合法规要求,保障药品质量和患者安全。

【鼠鼠还在学习中,内容仅供参考(药搭GMP软件提供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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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5-2-11 10:23:37 | 显示全部楼层
企业内部走变更,做三批工艺验证,不影响产品的话不用申报,以前我们也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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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5-2-11 10:40:24 | 显示全部楼层
变更   工艺验证  最好咨询当地省局老师是否需要备案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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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5-2-11 11:02:58 | 显示全部楼层
去学习已上市化学药品变更指导原则,首先是批量变更,10倍以内属于微小,其次是设备变更(关联变更),按照你的描述属于微小变更,整体评估为微小变更,按照年度报告进行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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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2-11 11:18:4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大众日报 发表于 2025-2-11 11:02
去学习已上市化学药品变更指导原则,首先是批量变更,10倍以内属于微小,其次是设备变更(关联变更),按照 ...

好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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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2-11 13:27:3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机智鼠 发表于 2025-2-11 10:16
在药品生产中,原料药的批量放大,即使原生产工艺路线、工艺参数及投料比等均未发生变更,但涉及到设备大小 ...

好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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