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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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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5-2-5 21:41: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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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有源产品申报,适用范围“减轻面部皮肤炎症引起的疼痛。”  获证的同类产品的描述有减轻面部炎症、面部皮肤炎症、面部疼痛等。技术审评时老师说产品的适用范围描述不合适,建议删除面部皮肤,理由是面部皮肤会让人联想到医美内容。当时跟老师反馈说同类产品也是这么写的,另外也有相应的文献支持,但老师不认同,明确说不要对比以前的产品,请问现在该怎么办?有没有比较好的建议。
另外还是想跟老师再争取一下,从6号令、同类产品和文献方面入手,不知还可以从哪方面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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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师
发表于 2025-2-6 08:13:31 | 显示全部楼层
在产品适用范围的描述上,确实需要严格遵循相关法规和指南的要求。对于二类有源产品的申报,如果技术审评老师认为“减轻面部皮肤炎症引起的疼痛”这一描述不合适,建议首先考虑老师的意见,因为老师可能基于更全面的法规理解和市场考量。

关于老师建议删除“面部皮肤”的理由,可能是担心这一描述会让人联想到医美内容,从而可能引发不必要的监管关注或误解。虽然同类产品也有类似的描述,并且有文献支持,但在产品申报时,仍需谨慎对待每一字每一句的描述,确保其准确性和合规性。

从6号令(即《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角度来看,产品适用范围的描述应当准确、清晰,不得含有误导性或夸大性的表述。因此,即使同类产品有类似描述,也不意味着你的产品就可以直接照搬。

为了争取老师的认可,你可以尝试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  **重新审视描述**:考虑是否可以用更中性和专业的词汇来替代“面部皮肤”,例如“特定部位”或“患处”,这样既能避免与医美内容的直接关联,又能保持描述的准确性。

2.  **强调科学依据**:整理并提交更多权威的文献资料,特别是那些明确支持产品效果与“面部皮肤炎症引起的疼痛”之间关联的研究,以增强描述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3.  **对比分析同类产品**:准备一份详细的同类产品分析,包括它们的适用范围描述、市场反馈、监管态度等,以证明你的描述并非孤立存在,且已得到市场和部分监管机构的认可。

4.  **沟通策略**:在与老师沟通时,保持开放和尊重的态度,明确表达你理解并重视老师的担忧,同时提出你的解决方案和论据,寻求共识。

最后,务必记住,产品申报是一个复杂且严谨的过程,任何描述都需经过深思熟虑和充分论证。希望这些建议能对你有所帮助。

【鼠鼠还在学习中,内容仅供参考(药搭GMP软件提供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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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5-2-6 08:46:5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这些情况都遇到过,建议不要挣扎,听老师的,最后的结果都一样;每个省局都有不同的情况,省局也有很多历史遗留问题,别人批了不代表你也可以批,法规在变,政策也在变,审评老师也在变,你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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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5-2-6 09:13:52 | 显示全部楼层
爷们 发表于 2025-2-6 08:46
你这些情况都遇到过,建议不要挣扎,听老师的,最后的结果都一样;每个省局都有不同的情况,省局也有很多历 ...

这老小子想打擦边球的打算我在广东都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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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25-2-6 09:34:27 | 显示全部楼层
去掉“面部皮肤”或者简单去掉“面部”后,使用范围变广了,但是专用性变差了,有利有弊,综合分析吧
要是我就听老师的,然后在说明书中夹带点私货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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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25-2-6 09:36:16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还想在这个行业混,就听他的吧。如果不想的话,录个音,偷拍个视频,去哪我就不用多说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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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5-2-6 10:19:21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还想争取的话,就从文献入手吧,对比产品不要提了,整理一下文献的内容发过去让老师看看,行就行,不行就按照老师说的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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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25-2-6 11:25:44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的产品是红蓝光治疗仪?射频治疗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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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25-2-6 14:40:40 | 显示全部楼层
分类界定试试,然后文献之类的佐证,努力说服他,就是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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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25-2-6 14:41:39 | 显示全部楼层
还听审评老师的,他不认可你就得修改,拿不到证啊。相信你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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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25-2-6 14:41:45 | 显示全部楼层
还听审评老师的,他不认可你就得修改,拿不到证啊。相信你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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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5-2-9 09:11:16 | 显示全部楼层
审评老师认定你需要改,你不删除不会给你通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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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5-2-10 08:54:10 | 显示全部楼层
分类目录里是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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